感谢旺旺网上诸多热心又正直的好人们!
很高兴的是我今天下午终于讨回了30万元的首付款(并312元利息),2万元的定金和1万元的补偿费。
故事不太长却太多:
* 虽然我们的交易合同已经在交易中心网上备案,我完全可以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强制要求卖家执行合同,将这处房子卖给我,但我并没有这么做,毕竟我买该房的目的是自住,不是倒买倒卖,这样的结果即使我得到了房子也不会住得舒服;(这种初衷的结果是:儿子开学了,每天6:20就出门赶公交去上学了。谁曾想白白辛苦了1个多月,贱卖了一处老公房想换套离学校近的房子,却赔了夫人又折兵。以现在市场的房价,我是再买不起了,只有辛苦儿子吧。)
* 虽然我已经退让一步,同意卖家可以不卖,只要把我30万首付和2万定金还给我,并按和中介鉴定的“房屋转让协议“赔偿2万违约金,可卖家并不领情,迟迟不肯露面;费尽周折“请”他当面来谈了,他却公然说如果我要他赔偿2万元违约金,他已经做好与我打官司的准备----反正他输了也要退我30万,没有大的损失;并且他还一脸得意地问我是否知道打官司要多久…… 在此不再提他这种无赖行径了,我都替这种堂堂副处级的国家干部感到脸红了。
* 虽然艰苦谈判持续了三、四个小时,但卖家仍口口声声说不是他违约,又不肯按照合同约定去交易,我无言。谈到补偿(请注意此人拒绝正确说法是“赔偿”),最搞笑的是他竟然说把30万的利息多补偿些。用高利贷利息?还是他能制定什么利息? Ridiculous!!! 最后按照中介的说法,我们让一步,就算给他老婆买洗发水的钱,我接受他只“补”1万元。算了,事已至此,争的不是钱,而是一口气了。
故事就说这么多吧。虽然我没讨回什么经济赔偿,但责任、赔偿问题已经不是主要话题了,我的心不贪,我也不会后悔自己的决定,但我要的是正义与公道!!
我把这个“故事”讲给大家,是提醒善良的人们要学会保护自己,更是想在此告诫“不善良”的人能记住:人要有承担自己(决策/行为)错误的勇气,多行不义必自毙,这是千古的真理!!至于什么样的卖家,哪家中介,大家就不要过多猜想了。毕竟他们也要生活,得饶人处且饶人吧。
旺网上的网民是真诚、热情的。我从豆苗妈妈处(虽然未曾谋面)得到了非常宝贵、专业的建议;还有正义的法律界人士主动提供联系方式和帮助,更有各位热情的声援、真实的案例,都给了我不少启发和信心。感谢这片纯净的天空,及这片天空下的所有善良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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