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cindy99
(在这里随手写下你现在的心情)
发表于 2014-6-4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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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0年购入的房子,在一年后被房客告知门口贴了一张违章搭建的大字报,说已被冻结交易过户,天呢,我买进去后就没装修过,添置了家电和电器,清洁房间后直接出租的,怎么说我搞违章搭建了呢,后来我打了多处电话说是上家搭建的,不过他们已成功过户给我,我成了背黑锅的人,自认倒霉。请问还有天理吗?碰上这种事就只能自认倒霉吗?现在物业可以作证我没装修过,因为我有他们退给我的装修垃圾清理费300的收据(这个是在当初买房后在物业办理手续时让缴的。)所以物业可以证明这个违章不是我搭建的,当初买房给我的中介公司也能作证这个违章是我买房前就已经存在的。
问问万能的旺旺我现在除了自认倒么还可以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