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有1个人次参与评价】

[医保人事] 汇报劳动维权的近况

回复 1楼大宝二宝妈 的帖子

说一下我前几天刚经历过的事情,和楼主情况相似:
我是朋友介绍进的公司,试用期3个月,就在刚试用期满的时候,老板找我谈话,说公司订单不多,你这个职位暂时不需要,合同今天终止,说的很明白也很强制。我虽然不是做HR的,但劳动法熟知一二,这公司也不想待了,马上发了份书面邮件,把赔偿1、2,3.。。。列的很清楚,赔偿清楚结算走人。
楼主你公司在你没有劳动法列出的那3种情况下,他们是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的,通常他们会提出“掉岗降薪”。。。。,你如真的想走也真的待不下,赔偿算清楚。.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