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楼一诺妈
(在这里随手写下你现在的心情)
发表于 2011-9-20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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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再多问一个问题:这套房现在刚签了合同,过几天去首付,办贷款,问过售楼处的销售员了,一般贷款要二个月左右才能办成。
现在又碰到了另一问题,我现在所住的房子是婆婆一个人的名字,现在婆婆说要把房子给我们,以目前的政策,是赠与、过户换名字(具体应该叫什么我也不是很清楚,好像是房屋买卖过户?)、还是目前依然写婆婆名字,叫她写个遗嘱说明等她过世后房子只归我们所有?并做个公证。婆婆除了我老公外还有一子一女,这个房子是我老公当年和我结婚后老公出资买的,我那婆婆当时坚持要写她的名字,原因么大家都懂得。
现在我们的婚姻稳固,我对婆婆不错,婆婆好像也想通了,说要把房子给我们,怎样办理才能最省钱?赠与、换名字、还是立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