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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人事] 员工医疗期从何时开始算

根据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规定,对医疗期是否届满采取以下计算办法: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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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楼potatomum 的帖子

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1天开始,累计计算。如:享受3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2009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2009年3月5日至9月5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3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他依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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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本次开始休病假为准;
2、不知道你讲的带薪病假是何意?确切讲,病假是需支付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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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聪明的员工!上海市对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为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为正常上班所得的70%,所以,该员工收入应当还是会受影响的;另外,公司需要系统的管理制定来规范,来避免一些事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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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1楼echoshu 的帖子

你说的是对的,因为有关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是为了保障基层员工正常生存不受影响,高收入者生存能力较强,不会因为减少了这部分收入,对生活造成根本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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