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楼potatom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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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2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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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齐齐妈!可能我上面的表述不够确切,请您再帮我分析下,
我公司有一员工(车间工人)患有腰椎骨突出疾病,医生建议其手术。因为其疾病程度已无法在现任岗位工作,现在公司已让其回去病休,等其康复后再回来上班。可是我对于医疗期的开始之日确定不是很明白。该员工2003年入职,是否以其2003年入职后第一次就医记录为医疗期开始,然后累计?还是以本次就诊腰椎骨疾病开始之日起为医疗期开始?或是以其本次开始休病假开始起为医疗期开始?
另外,公司对于病假也有规定,每年带薪病假12天。请问,这个是否同医疗期累计计算,还是以医疗期为准?
多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