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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现在还会去找居委会解决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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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居住小区唯一次找过居委会,是因为家里遭遇房屋漏水,是楼上邻居阳台的下水管被堵塞造成的。糟糕的是邻居出差家里没人,物业又没及时找出原因,漏了好几天,直接让两家人都损失惨重。请出居委会是邻居认为物业屋顶垃圾未及时清理,是维护不力造成的。物业最后请专家来排查原因,发现是邻居在当初装修时,用某些材料包起水管,造成的隐患。相互就责任问题牵扯不清。我当时见到赶回家的邻居时,第一句话对她说:我但愿原因不在你家,而是物业。这么说是彼此虽然不算很熟络,但毕竟是邻居,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尽量不伤和气。
没想到的是,他们双方就责任问题争执,居委会主任(女)明显帮着物业说话,最后我方实在忍不住直接质疑她,你是否拿物业好处太多了,要你这样来维护?!事实已经很清楚了,即使邻居不该包水管,但造成问题的直接原因是屋顶垃圾掉落。物业最后不得不认同大致结果,可在两家人赔偿问题时,强硬说到,赔偿金额我们物业会请评估公司来核算。我回答他,没问题,你可以请我也可以请。
再说居委会,半夜开始漏水,邻居家没人,我们直接找到居委会主任家里按门铃敲门,想请她查找邻居联系方式,好停止漏水。第二天来打招呼说,昨晚没听见敲门。我们当场就摇头了,无话可说。
通过这件事,让我们“认识”了居委会干部,也很感谢其他邻居,安慰有之,来帮忙的都有,甚至在大楼停水后,全部报以理解,没人有怨言,让人欣慰。

[ 本帖最后由 you.fanny 于 2010-12-5 09:2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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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物业只肯赔偿我家一家的50%,还有一半非得让邻居承担。想想虽然我们是无过错方,但邻居家当时水漫金山,损失比我们大。为几千元,让大家心里不舒服,我们最后放弃了。而邻居为物业费要和物业法庭见,去问居委会主任要当时谈判记录的复印件,那个身为主任的干部竟然回答她找不到了,就是找到也不提供。汗颜!让我们再次见识了干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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