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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人事] 请教一家公司能否有两种用人签约形式

回复 4#翘猪猪的妈 的帖子

你好!我试图回答一下您的问题哦:
  想请教你一下,如果本人已经在本公司就职五年了,年底合同到期,人事部门就此直接转外包,是不是不存在你说的先解除以前合同,而是直接被外包出去。-----人事部门直接转外包的话,应该是程序不对的。因为你和公司没有办理终止合同的手续。如果你也没有拿到到期不续签的补偿金或者与公司办理规定的离职手续的话,你就可以装糊涂,等以后外包终止时,要求公司承认你的连续工龄。
  像这种变更劳动关系,是不是应该有书面通知。不是由自己本部门领导口头传达,而没有人事部门的相关通知。-----如果企业要到期终止劳动关系的话,不需要书面通知你,但是如果他们想换一种外包再使用您这个劳动力的话,应该出具书面告知书,并请你签字确认收到。同时应该办理终止的手续,包括退工手续,并支付不续签的补偿金,补偿标准是08年以后的时间每满一年支付1个月。然后再是外包公司和你签订合同,你可以选择不和外包公司签订合同,如果你认为你对公司很重要,暂时离开你不行的话,也许可以通过博弈或者商谈的方式要求继续和原来的公司签订合同,否则不继续为它服务了。但如果您还希望保留这份工作的,又不确定暂时不可或缺,可以选择与外包公司签订合同,但拿到3个月的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补偿金也是蛮合算的。与外包公司签订合同后,你的关系就只是和外包公司相关了。
   合同到期续签,不管是不是外包,是不是都应该提前30天通知。----新的劳动合同解释条款一般都认为合同到期不需要提前通知,因为这是双方可以预见的行为。但是有些企业人性化可以提前通知。以便员工有心理准备。
    你说的补偿是指劳动关系终止的补偿嘛。但是,我有个疑问,到年底合同就到期了,是不是属于自动结束。还是像我这种已经做满5年的人是不是应该是无固定期限的人,不存在自动结束。-----您是指得到年底就到期了,应该给年终奖金吧?按情理来讲,本来到年底了是有年终奖的,但是这是企业自愿的行为,合同到期时员工只能要求到期不续签的补偿金。但可以想办法和企业商量,一般企业和HR为了大家好合好散,也会向公司申请考虑一部分这方面的因素。另外,五年看不出无固定与否,但是如果08年以后你已经是签过2次合同了,那么这次在双方有续签意愿的前提下,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但一般你提出这个要求的话,企业也会慎重考虑是否签订无固定,或者选择索性不签,关键看您的工作价值的不可或缺或者可否替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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