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楼joyceh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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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5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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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姐妹知道的,拿着乡级计生委的罚款单据,在上海上户的时候,有没有遇到不认的或其他麻烦情况??
因为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第5条流动人口的规定要求县级啊??
第五条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
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二)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三)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末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知道的姐妹来说说,谢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