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公司这类情况比较麻烦。
1、为了体现对员工的保护,工伤采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就是说,不管员工有无过错(当然,犯罪违反治安管理、醉酒、自残、自杀等除外),均认定为工伤。
2、劳动合同应当自用工之日起签,从当签未签的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并不是试用期就可以不签协议的。从你讲的情况来看,合同没签,社保一定也没交,无法报工伤,公司的损失难免,建议把合同补签上,然后好好和员工沟通,我认为只要损失控制在按照工伤应当支付的金额内,就算减少损失了。
3、当然,还有一种方法,不是我赞成的,我只是就事论事。如果公司确保对方无任何在公司工作过的证明,并且该员工就医时公司也没留下任何痕迹的,公司可以赖。但再次申明我反对公司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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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齐齐妈妈(律师) 于 2010-9-20 18:56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