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楼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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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9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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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题这样思考好像比较简单。第一次调整后说小华的玻璃球个数就是小俊的2倍,那就说明总数肯定是3的倍数,第二次调整后那么小华的玻璃球个数就是小俊的11倍,也就是说总数也是12的倍数。这样可以推出两人玻璃球的总数是12的倍数。先尝试用12来计算,不符题义。然后用24来根据.题目意思来计算,符合。这样就能断定两人的玻璃球数是24。这种方法好像孩子比较能接受。
[ 本帖最后由 兔子 于 2009-11-29 12:03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