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hanh 于 2009-3-5 15:13 发表 应该由保险公司来举证“谁领了这笔钱”,而不是你来举证“我不在上海,没有领钱”,太滑稽了,去法院了,追加个几百万的精神损失费。。。。
查看详细资料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