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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人事] 关于居住证和户口的衔接(6/17下午出细则)

第十二条(家属随迁)
  持证人员的配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不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现有投靠落户政策办理。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请问是否可以理解为:持证人员的配偶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先不办理本市户口,但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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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07#jakejiang 的帖子

有一朋友,男方是国家级人才,女方是随员居住证,没在上海交社保等,是否可以办理男方和孩子的户口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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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16#jakejiang 的帖子

谢谢,静心等待细则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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