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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人事] 关于户口和社保

[quote]原帖由 壮儿妈妈 于 2008-11-4 11:09 发表
我是按照上海人事局照顾困难家庭,夫妻分居满三年,爱人学历硕士,他们单位给办上来的,……你有上海居住证,孩子户口也在沪,就让单位给你交四金,和上海户口没有什么区别的,

她的居住证是按随员办的,不是人才引进的,单位不能用来给她交四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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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小山妈妈 于 2008-11-5 19:39 发表

你好,看到你这个贴好高兴啊!我们正在办理户口的事情,是按五年分居政策办的,需要递交的材料有在沪方要‘区社保局出具的当月或上月的缴费记录’,跑了社保局,说自己从网上打印,但是没有社保局的盖章,这样能行 ...
打印好拿到社保局可以盖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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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小山妈妈 于 2008-11-6 10:21 发表
谢谢!昨天去了社保局说是不能盖章,没有这个先例,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呀?晕呀
恩??以前去盖过的呀!问问是不是让公司人事经办人拿去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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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小山妈妈 于 2008-11-6 10:24 发表

请问在街道办是不是要结婚10年以上的
街道办是要结婚15年的(应该是市区),不知道有没有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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