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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人事] 新劳动法关于带薪年休假的问题

新劳动法关于带薪年休假的问题

根据新劳动法,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可以享受一年五天的年休假,又提到“累计工作满五年,可享受一年十天的年休假”,那么这个累计工龄是指劳动者在同一个单位工作的工龄还是只要参加工作,不管在哪个单位工作都可以累计?因为这牵涉到公司很多员工的利益,所以很想知道如何计算这个“累计工作年限”。有没有高手给指点一下?

[ 本帖最后由 hwl95 于 2008-2-28 17:0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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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vivian_liyp 的帖子

我也觉得如果是指同一单位的工作年限就没有必要用两种表述方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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