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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八卦] 劳动法“新增代通金做法”

劳动法“新增代通金做法”

是昨天新闻晨报上的:
对员工不能胜任工作
  新增代通金做法
  规定明确:遇到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等3种情况,用人单位除了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外,还可以用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办法,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目标成效:借鉴一些国家和地区实行的代通知金制度,此次《劳动合同法》新增了用工资替代通知期的规定,即代通金做法,有利于增进被解雇人员的利益、维护工作场所和谐。



什么叫不能胜任工作的,从字面上解释的话,就是不能服从领导或LB安排的任何工作,包括你职责范围之外的,如果是这样的话,尤其是在私企,1人做几份工作的不算稀奇,你又不会在合同上全注明从事所有工作的范围,那所谓的做满一年陪一个月的补偿金又是怎么回事?实在很难理解。从事HR工作的MM们,是否能帮忙分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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