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有39个人次参与评价】

[医保人事] 可以回答一些妈妈关于人才引进和夫妻分居户口的一些事宜,仅供参考!

回复 101#昕悦妈妈 的帖子

由LG(在沪一方)单位出面进行申请,夫妻分居是按结婚证上的时间开始算的,好象满3年就可以了,满5年更没问题。
在外一方,档案可以放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由人才交流中心出局干部聘用表。
好象独身自女是针对孩子的,不是针对LG和你。(孩子户口已经进来了,估计不用的)
在沪单位要有独立法人资格,要出具法人资格的复印件,还有一个营业执照复印件,基本上好象是注册资金在50W以上单位都满足的。要和在上海目前的单位签3年以上合同

[ 本帖最后由 carol 于 2007-11-2 11:10 编辑 ].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