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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人事] 可以回答一些妈妈关于人才引进和夫妻分居户口的一些事宜,仅供参考!

我2001年结婚至今6年,孩子一岁,户口随老公在上海,我户口在外地,大专学历,本科在读,老公本科学历,在上海一外资担任管理职务。我在外地交社保至2004年,2004年后由我在上海的单位交上海的社保至今。但是我的档案以前在学校未转出,去年才转出,但是现在在自己手上。我在外地找个一家单位补办了以前的干部聘用手续(只是单位出证明)。现在老公单位同意帮我办以夫妻分居手续办户口。但是我现在在上海的单位合同是一年一签的,是不是要单位从现在签一个三年的合同,把户口放到我们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就可以办理?我还要注意些什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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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浩冉妈 于 2007-11-2 10:20 发表

1、档案放人才交流中心。
2、合同要三年。
现在总于和公司签了三年的合同,但是已经到2007年底了,不知道政策怎么样了?还可以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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