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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人事] 请教:新劳动法中“无期限劳动合同"

问个很菜鸟的问题:
   如果和企业签定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意味着:
   1 老板可以随时叫你走人,最多赔点钱?
   2 员工可以随时炒老板鱿鱼,不支付赔偿金(特殊情况除外)?
   既然"无固定期限",是否双方都没时间制约了?

   公司里大多数人都服务了5年左右,都是一年一签的,08年开始都可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那是不是比一年一签更有危机感了呢?

[ 本帖最后由 兔子妈 于 2007-7-13 10:3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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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回复
看来公司里的大多数老员工要不合算了.
老板又有理由叫你无偿加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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