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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一个外遇男人的妻子如是说

回复 100#小斐1015 的帖子

你说话太直了,再说,到旺上诉诉苦闷,也是想听听建议的

“除了在WW上痛哭流涕大叹苦经引得旁人拍案而起,博得大家的同情外,起不到任何作用”
你的话有点冷嘲热讽,或许那不是你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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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02#一只美美羊 的帖子

同意!强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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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02#一只美美羊 的帖子

我一直有个观点,道不同不相为谋。美美羊,不用这么生气!网络上本来就是各抒已见,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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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07#依旧非凡 的帖子

我闻到了一股火药味哦。俗话说,大路朝天,各走一边!别人怎么说怎么过日子,那是她自己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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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03#小斐1015 的帖子

貌似武则天的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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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生活方式,不存在好与不好,大家求同存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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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02#一只美美羊 的帖子

顶。

大家闺秀就是大家闺秀的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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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14#burninglife 的帖子

MP拍的快啊,帖子跟的紧啊,都没被插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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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兔子波波 于 2008-10-16 10:49 发表 \"\"
MP拍的快啊,帖子跟的紧啊,都没被插队
也来拍侬一记MP, 好活泼可爱的兔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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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16#burninglife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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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9#绝望的主妇 的帖子

这个女人好较比那个女强人厉害多了。换作我绝对做不到。最多想那个女强人那样,鄙视他,离开他。哪还有心思拍他马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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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生真的看得很透得女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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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的LG 根本不可能离开她的。这样的婚姻反倒是很经得起考验的。比起貌合神离,更加真实可靠。

我很欣赏朋友处理的方式方法。如果爱真的死去,那么彼此保留自信自尊,好过一哭二闹三上吊。爱自己,才会被人爱;自尊,才被人尊重。

想想小三的心理吧,送上来倒贴,男人自然要沾点便宜;要是就此以为可以如何如何了,还敢来向正妻挑衅,听到朋友及其LG 的回答后,怎样的脸如土色啊,哈哈,为天下正妻出了口恶气!

[ 本帖最后由 夕颜小宝妈 于 2008-10-16 11:2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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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家宝妈妈 于 2008-10-16 11:03 发表 \"\"
这个女人好较比那个女强人厉害多了。换作我绝对做不到。最多想那个女强人那样,鄙视他,离开他。哪还有心思拍他马屁啊
我挺佩服她的,不管怎样,她最后还是得到了幸福。

事在人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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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漠是女人对男人最大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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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个有力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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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冰水不冰 于 2008-10-16 09:12 发表 \"\"
貌似武则天的后代??
武则天也有柔情的一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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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电视上看见过一个案例,LG 和LP是上海人,邻居,青梅竹马;婚后常年未育;LG 做工程监理,灰色收入很多,在外地,上海安顺路个安了个别宅,小二、小三均有生育。重婚罪事实明确,无可争议,判决是:子女无罪,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待遇;且二、三都无业,所以判男的缓刑,以便继续工作供养二、三的子女。基本上就是维持了重婚的状态不变!倒是LP 提出了离婚,出局不玩了。估计二、三就变成两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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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夕颜小宝妈 于 2008-10-15 11:28 发表 \"\"
即使有悲哀和无奈,我还是欣赏她用这样自信自尊的方式来处理,而不是呼天抢地,寻死觅活。如果爱真的已死,好歹彼此留下脸面和尊严,算清前帐,挥挥手各自上路吧。
我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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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一只美美羊 于 2008-10-14 16:33 发表 \"\"
只要对LG还有一丝感情,就绝不会如此洒脱。不管是小女人,还是女强人,本质上都是女人。
风度是给别人看的,内心深处还不定怎么痛苦呢?
或许她亦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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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信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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