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楼loudoudou
(意外成真家有二宝)
发表于 2009-6-25 17:12
只看此人
法律是法律, 感情是感情. 我觉得有些妈妈们不用太激动, 倒是要趁此机会思考一下.
从法律上来讲, LZ同事家庭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她PP有权继承她去世的儿子所占的50%的三分之一.
从感情上来讲, 去世才一天就提遗产的事, 而且还不是PP自己提, 而是大伯子提, 的确令人齿寒.
误以为遗产只归配偶和孩子的妈妈吗可以好好考虑自己和LG的遗嘱问题了. 如果希望保证自己和孩子的利益, 那就双方同时立遗嘱, 约定身后财产全部归对方和孩子所有, 然后各买一分消费型的寿险把受益人定为各自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