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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洋洋妈咪KING 于 2007-7-31 11:02 发表 赶紧离,这样没心没肺、而且会来事的男人,早离,早脱苦海。否则,你还要提心吊胆为他还债呢。 他不出现的日子,你就经常去110报报失踪,包括卷走钱款等事一起说,为你起诉离婚留下证据。
原帖由 rubypest 于 2007-7-31 13:20 发表 婆婆家里人有联系吗?他们是什么意思? 去报案说他失踪了,换电话,让他联系不到你,几年后他的户口就注销了,你卖房子,自己开心过。
原帖由 yangliyy 于 2007-7-31 12:52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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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合雨 于 2007-7-31 10:57 发表 没离的话,赶紧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