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
如果员工无过错,单位提出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员工应该如何对策才能最大范围保护自己利益?会有几种局面呢?
1/ 员工拒绝解除, 公司会采取何种对策? 如果调岗调薪为难员工,但是否也应该员工同意后才可以调整?
2/ 员工同意解除, 补偿金的是否应该结算如下: 数据为假设, 08年1月1日前工作15年x10000(解除之日起往前推12个月的平均工资性收入), 加上08年1月到09年年底算2个月x9876.
问题是: 赔偿金有12个月封顶之说, 那么08年1月以后已经是2个月了, 之前是不是只能算10个月?还是12个月的封顶只适用于新法实施之后? 之前按实际计算?
3/员工不同意解除, 公司违法解除是否需要支付上述金额2倍的赔偿金?
谢谢高人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