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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illiam@2000 于 2010-1-13 12:48 发表 偶的意思是这样的要求不滑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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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ngelmm09 于 2010-1-13 13:09 发表 LZ的问话挺滑稽的。 要是事先没有约定,单位可以不给。但是人家的要求也是合理,一点不滑稽
原帖由 boy龙宝宝 于 2010-1-13 14:15 发表 1、我觉得LZ提出这个问题倒是很滑稽的。什么叫年终奖?94根据公司业绩和员工工作绩效考核对工作一年的员工进行的物质奖励。这个员工提出这个要求并不过分,但如果合同中或离职时无约定的,那9看老板了。我们公司一般 ...
原帖由 哎呀妈妈啊妈妈 于 2010-1-15 13:12 发表 如果他带走了公司业务,老板都没有计较的话,你觉得需要怎么换位思考?
原帖由 boy龙宝宝 于 2010-1-15 15:50 发表 这个就牵涉到竞业限制的问题了。首先一个成熟运作的公司必然有一套完善的竞业限制体系,这个可以在劳动合同中体现。如在合同明确,那么这个你司可以向这个职工追偿因此发生的损失。我还是觉得你司HR还需要尽快提升 ...
原帖由 兰兰妈咪 于 2010-1-15 16:23 发表 这个MM说的我很赞成,作为HR,与其在这里发帖嘲笑离职的员工,还不如自我反省下本身工作的不足~~
原帖由 sheep_mami 于 2010-1-25 11:00 发表 如果自动离职也能来讨年终奖,那么一个公司一年不知道有多少人离职都能在过年时白白得到一笔钱,这不是天下掉陷饼的事吗?这就是“和谐”社会吗?当然具体也要看合同中是否有相关约定。如果你平时工作一向认真努力, ...
原帖由 羊羊妈VIVIAN 于 2010-1-25 11:40 发表 顶!强烈顶! 现在整个社会真不知道是在创建一种怎样的所谓“和谐”。无良刁民员工越来越多,不问自己为企业创造多少价值,只知道通过刻意地强化歪曲劳资对立,只知道恬不知耻地抓米捞现钞,还要口口声声喧嚷强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