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有一个同事是外地的,是城镇户口。06年10月来的。当时是签的一年的合同。后来过了一年也没有继续签,就一直做着,交的是综合保险。
到了今年3月份,说自己身体不好要调理身体回湖南养病,先请假3个月。(她上班的时候很空几乎没事情的)老板的意思就是停薪留职。
上周来电话说,她一直以为公司是帮她交金什么的(社保),我也晕了,这么多年了连公司帮她交什么金都不知道的啊。然后说要帮她补交什么的。老板意思就是要交的话就只补交从09.7月开始外地人可以交社保开始补到3月份,然后就是跟她没有关系了。
我在想人家是想要生孩子的,如果帮她补交了社保,她肯定不肯离开公事的咯。
还叫我去跟她解释,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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