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楼维希妈
(相信明天的太阳是最好的)
发表于 2010-4-24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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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呀,我最怕万一发生工伤了怎么办?
查了一下她现在可享受的政策是:本区户籍的被征地劳动力及选择镇保的男性不满60周岁、女性不满55周岁的征地养老人员,自办理户籍农转非手续之日(以“公安回执”日期为准)起3年内自主就业,征地农转非时的在校生,在其毕(结)业后3年内就业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本区公益性劳动组织除外),且工资性收入不超过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的,个人可以享受每月300元的就业补贴,享受补贴的期限累计不超过24个月。
她现在的好处就是每月可以领300元,一旦劳动关系离开原来的单位的话,她就不能再享受这个政策了。
这个看来真的要谨慎,星期一去咨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