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音乐学院春季中级乐理考级简章
(请先阅简章再报名,证书发放之前请保留简章)
一、报名日期:2010年12月1日~12月31日; 时间:9:00-11:00 14:00-16:00
二、报名地点:上海音乐学院附中贺绿汀艺校 电话:64151212 钢琴总汇:64736604
地址:岳阳路18号2楼(东平路口,公交49、15、02路直达,地铁一号线衡山路站下;自驾车无停车位)
三、单考日期:2011年1月24日;
四、培训日期:2011年1月22日~25日培训,25日第3、4课时考试。考试培训地点:上海音乐学院内(汾阳路20号)
五、查考试时间、考场:2011年1月15日至1月22日(上网或者拨打969082211查询)
六、查询成绩日期:2011年4月10日起查询
七、查 询 方 式:1、拨打969082211声讯电话查询;2、我院网站
www.shcmusic.edu.cn点击进入:社会教育--业余考级--成绩查询;
八、发放证书日期:2011年5月10日起。如证书逾期未收到,请致电64689250或传真64689197咨询。
九、考级教材:《视唱、练耳考级教程》蒋维民 周温玉 编 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出版;辅助练习乐理模拟考级网卡(不含听力部分)
十、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年龄不限。
2、报名时带一寸照片二张,并请在照片背面写好姓名、所报专业、级别。
3、填写报名表时请用正楷书写姓名,并注明汉语拼音。所有信息需填写完整,否则缓发证书。若因书写姓名不清楚,造成制作证书错误,则由填写人承担重新制作证书的工本费15元。
4、考生报名时请当场仔细检查以下项目:付费后所拿发票金额与所报级别收费标准是否一致;准考证是否有编号、证上是否已盖章。当场发现问题请即与报名处工作人员联系,过后发现问题我处概不负责。
5、请考生慎重考虑所报级别,办理好报名手续后一律不接受改报级别和退费。
6、考试前遗失准考证的考生,须及时与我院考级办公室取得联系,持考生有效证件,补填准考证后方可参加考试,并缴付相应的手续费
十一、考试注意事项:
1、请考生在考试之前拨打声讯电话或上网查看自己的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候考,过时不候。
2、到达考试地点后,凭准考证在指定的候考区域等候工作人员领考。
3、考生进入考场区域后,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按序排队依次进入考场考试。
4、如考生擅自在规定考场以外的考场内考试者,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5、考生如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须持相关证明在考试之日两周以前与考级办公室联系。
6、考生进入考场后,将准考证、两联评分表交给考官评分;考生无照片不准参加考试。考试结束须留存准考证。
7、考试需考生本人应试,如发现他人代考一经查实作成绩无效处理,同时在网上公示。
8、考生完成考试后,请带好准考证随身物品迅速、有序的退离考场。
十二、收费标准:(文化部文教科发[2003]52号文件规定)
1、乐理考试费:80元(含报名费10元、证书费15元、快递费10元)不含教材费。
2、乐理考前辅导班课程设置(含考级费):每课时45分钟,共16课时400元
十三、其他:补办准考证、评分表收工本费10元;补办考级证书收工本费15元;
考级未通过者在证书发放之日起两个月内,凭考生准考证、快递费发票退还证书费和快递费,接待时间每周四14:00-16:00在汾阳路20号考级办公室办理。
十四、本考级简章由上海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考场无停车位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