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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过期贴

过期贴

已删,无内容。

[ 本帖最后由 fablestory 于 2010-9-29 11:1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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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给卖废品的,为什么不能给老师?真的是爱书的话,就应该送给喜欢它的人,让它能够继续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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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舍不得卖的,家里放不下,就放到爸妈那,放到公婆那,走到哪儿都可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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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里拉妈妈 的帖子

可见你不是爱书的人,否则你不会轻易说这句话.
就如我的前任一样,带着某种简单的念头,把旧书轻易处理掉.
而我,正是因为舍不得,才会想到要把旧书承给喜欢它的人,在相对提高的价格面前,也提升一些价值.
喜欢书,无论多贵,不惜代价都会迫切地将其占为己有.不喜欢,不要便是,何必压低至此.明知道是人都会衡量,就像你说的那样,于其给卖废品的,不如给喜欢它的人,那么这不是趁火打劫又是什么!爱书的人,这么糟践它,本就是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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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这些杂志和书籍对于他们来说没有价值才会讨价还价

以前的知识分子是可以为了心爱的书籍省下口粮的钱,现在咨讯如此发达,什么都可以在网上搜,这到底算是进步了还是退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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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小老虫 的帖子

知音,握手!
就算搬家时丢了放鞋子的箱子,都丢不了放书的箱子.
这是一种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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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小臭臭妈咪 的帖子

他们不是因为喜欢才想拿,是因为有便宜占才想拿.
拿了之后用作什么用途,只有他们心里最清楚.
他们一个个打扮得光鲜时尚,表现得腹有诗书,自述为红烛,其实早已脱化变质.
这个时代当然会有无私之人,却永远都不可能是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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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fablestory 于 2009-2-25 16:38 发表 \"\"
他们不是因为喜欢才想拿,是因为有便宜占才想拿.
拿了之后用作什么用途,只有他们心里最清楚.
他们一个个打扮得光鲜时尚,表现得腹有诗书,自述为红烛,其实早已脱化变质.
这个时代当然会有无私之人,却永远都不可能是他 ...
是啊,如果真心喜欢的话肯定是当宝一样抢着要的,哪里还会在那里计算着价钱。
知识分子的定义已经不同于以前了,并不是读过书的就能算是知识分子了,有些人实在是当之有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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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一只美美羊 的帖子

呵呵,是啊.
遥想当年,正当青春的我们,是如何为了找一本钟爱的书,而在福州路来回奔波,丝毫不顾惜体力.那一次为了买那一套林清玄散文集,我连坐车回家的钱都没了,硬是抱着它们走回去的.可今天已经很少有人愿意出钱买书了,网上到处都是电子版,虽说内容一样,可感觉就是委屈,没有纸张翻动的声响,没有墨香,甚至看到精彩时,也没有可能掷地有声的体积,太没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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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一只美美羊 于 2009-2-25 16:37 发表 \"\"
知音
虽然现在电子书很普及,但我始终最爱把书捧在手里的感觉。
书,是有一种墨香的。
很喜欢这几句诗,
孤灯照不寐,
风雨满西林。
多少关心事,
书灰到夜深。
再过几十年, 书香门第这几个字就等同于出土文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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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fablestory 于 2009-2-25 16:48 发表 \"\"
呵呵,是啊.
遥想当年,正当青春的我们,是如何为了找一本钟爱的书,而在福州路来回奔波,丝毫不顾惜体力.那一次为了买那一套林清玄散文集,我连坐车回家的钱都没了,硬是抱着它们走回去的.可今天已经很少有人愿意出钱买书 ...
光摸摸书柜里的书, 都觉得身心舒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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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分子的定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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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分子与否,并不单纯以学历来衡量的。就象现在阿猫阿狗都被称作“老师”一样,早已失去其神圣的意味了。

顺便羡慕下lz,图书馆的工作是我一生的梦想啊。

补:我这边的少儿图书馆处理过期杂志打二折的,可是我要的幼儿类的到现在还没动静,成人的倒早拿出来处理了,我估计已经被内部消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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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ablestory 于 2009-2-25 16:48 发表 \"\"
呵呵,是啊.
遥想当年,正当青春的我们,是如何为了找一本钟爱的书,而在福州路来回奔波,丝毫不顾惜体力.那一次为了买那一套林清玄散文集,我连坐车回家的钱都没了,硬是抱着它们走回去的.可今天已经很少有人愿意出钱买书 ...
遥想当年 真的是为了一套书 可以省下下伙食费去 买的 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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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fablestory 的帖子

LZ,你说的《书城》是三年前已经停刊的8开本吗?
如果是,愿否转让给我呢?只是要麻烦你把月刊号报一报,我有些库存,担心重复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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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fablestory 的帖子

呵呵,猜错了。我每次搬家都是只带书不带家具的。20年前的书本杂志包括大学课本、读者、青年一代、世界博览、小说界等等,虽然发黄发脆了,都好好地藏着呢。平生最痛恨的就是糟蹋书的人,所以觉得你宁愿给卖废品的,也不愿意给爱书人,太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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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9#cocoyangyang 的帖子

还是有人理解我的,刚才被冤了,很难过,只好苦恼人的笑,现在是真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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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朴实的道理。很善良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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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7#慢的乐趣 的帖子

"书城"没有停刊,不知道我说的和你说的是不是同一种.
比8开本小点,比16K本大点,定价是12.00元的.
我这里有的"书城"是07年开始至今.
很抱歉不能让给你,因为我自己要留下.不好意思噢.
不过你若是喜欢,邮局里是有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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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舍不得扔啊... 家里最多的就是书。
大学时的专业书,有好多确定是不会再用到的了,有次下了决心整理了一堆出来准备卖废品的,然后就盯着他们发呆,发呆... 最后又放回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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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8#里拉妈妈 的帖子

发生这种事情,本来就窝了一肚子火,见你冒出这么一句,感到怎么你和她们一个鼻孔出气的,于是就跳起来了.不过现在觉得好像真的误解你了,在此抱歉.
至于那些旧杂志,我没有给收废品的,以后可能还是如你所言,给那些"很喜欢书"的老师们,以收废品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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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1#cocoyangyang 的帖子

就是因为存在你这样的想法,所以有些人才敢趁火打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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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5#fablestory 的帖子

抱歉,我看得不仔细,以为那些老师是真的喜欢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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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鸣鸣飞飞的爸爸 于 2009-2-25 21:13 发表 \"\"
写文章的人心胸真够狭窄的。如果我不要了的书,别人喜欢,我是一定会免费都送给别人的。别人看了书很开心。比拿点钱心里舒服多了。
拜托,帖子看仔细点来再发表回复吧 。lz 实在是爱书之人,如果那些老师真是喜欢书 而不是图个便宜 ,我想 LZ即便是 送也是愿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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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3#fablestory 的帖子

好的,谢谢!至少经由你的贴、通过网络查询到了书城几番欲语还休的景况。——它能继续存在,就好。我会去了解一下改编后的风格再决定是否“续弦”的。
顺便问句题外话:书城你是多少钱一本买回去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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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弱的说一句:学校阅览室的书报杂志是不允许卖的,要保存5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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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2#慢的乐趣 的帖子

改编之后的书城,感觉似乎不如以前好了.不过每个人的阅读口味不同,或许你会觉得更好.
另外,那些"书城"我还没有买回去,这事儿本来就是我自己想想的,昨日遭人反对,就没有通报领导审批,我先搁那儿,能放多久就先放着.你是不是很想要呢?如果你真的很想要,如果你也有耐心等,那,等到不得不处理的时候,让一部分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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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把书捐给西部偏僻地方的人呀!
我儿子学校捐书时,他捐孩子看的书给学生,我捐我看的书给那里的老师。我记得在网上看到,西部的老师也缺少书籍。
P.S.我重不把书当废品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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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3#绿宝宝3 的帖子

我们没有这种规定,通常都是尽量保存,直到实在没地方可放为止,就要处理掉了,否则新杂志没办法上架.
我们的报纸处理得更快,一般是每年处理前一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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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6#fablestory 的帖子

那你确实辛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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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与其5分钱卖掉。倒真不如送人算了~~~总部见的选了3本,给你0.15元,你还找他零钱吧~~~
至于楼主的确很费心来处理这些书籍~~辛苦了~

PS.我家的过期书籍杂志,会统统归儿子。剪剪画画之用,可以教孩子做拼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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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是不舍得当废品卖、让不珍惜的人拿了去还不如将书赠给需要的人呢,特别是西部地区的学校很缺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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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你说的这种书刊,现在图书馆一般是这么处理的--作为漂流书,盖上些特别的章之类的,可以在图书馆或食堂宿舍之类的师生集中地,设些简易书架,随取随用,漂流.喜欢的人可以拿去阅读甚至留着自用,不喜欢的路过就路过了,或者看过了随手再放在人多的地方,等待下一个浏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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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畅宝儿妈妈 于 2009-2-26 12:58 发表 \"\"
实在是不舍得当废品卖、让不珍惜的人拿了去还不如将书赠给需要的人呢,特别是西部地区的学校很缺书呢。
这个想法不错,可是怎么捐呢?不知道途径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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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爱书,真的是需要条件的

我家的书橱,早已是里三层外三层,许多杂志冒出来的部位比搁着的部位多。床底下、桌底下到处是打包了的《国家地理》之类的杂志书籍,LG说,过不了几年,女儿就可以接班看了。
可是可是,现在家里连女儿理出来的一个学期的学习用书都找不到地方塞了。
而新买的书、订的杂志还在源源不断地进来。
我愁啊!
我真想把我家门口的公用过道都打上书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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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小臭臭妈咪 于 2009-2-25 16:31 发表 \"\"
或许这些杂志和书籍对于他们来说没有价值才会讨价还价

以前的知识分子是可以为了心爱的书籍省下口粮的钱,现在咨讯如此发达,什么都可以在网上搜,这到底算是进步了还是退化了。
电子书只能做消遣用,碰到喜欢的还是花钱买一本回来,就觉得放在家里塌实了,每回想看书了,往柜前一站,看到一个个标题就会在脑海里浮现出书里的精彩内容.有些书看几遍都还是喜欢.
在书方面我一点都不大方.每次有朋友来,看到那么多书想借,都被我拒绝.就怕流落在外面回不来,想看的时候看不到.

最近觉得照片也是一样,喜欢的就一定去冲印出来,否则放在电脑里都想不起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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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0#紫水晶 的帖子

我本人非常喜欢你的提议,比较完美主义的处理方式.
上面还有一位妈妈也提出过以捐赠方式处理,听起来也很好.
但凡好的意见,在某种特定的环境中,真正实行,则可能如履薄冰.
首先,我们只是一所名不见经传的成人高校,这里的老师,学生,并不是别人所想像的那般.
其次,我们学校的图书馆只对内部教职人员开放.
最后,我们学校是没有食堂的..........因此更不可能出现漂流书的阅读热潮.
有些意见我不是没有提过,无奈人微言轻,领导觉得诸事琐碎,也就将其搁置一边了.
我的前任图管员几次三番光顾废品回收站,那种景象十分凄凉,叫人看了于心不忍.
所以轮到我能做主的时候,我想出那个高于回收站的价格卖给老师的办法,却没有达成共识.
我真是很无奈的!学校的资产,送也好卖也罢,都不是我这个图管员说了算.
而我现在能做的,就只有把那些东西尽可能的留下来,不喂虎也不喂狼,拖一天是一天.
写那一贴,也纯粹是对现今所谓的知识份子的一种鄙视.表功时常常是一口一个红烛精神,人民币当头,则变成红了眼的乌鸦.究竟是为人民服务,还是为人民币服务,只有当局者清.
好的建议我会常记在心,若有成熟时机,攒下来的旧杂志,捐给贫困地区,倒真是两全的事.
在此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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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里拉妈妈 于 2009-2-25 16:16 发表 \"\"
能给卖废品的,为什么不能给老师?真的是爱书的话,就应该送给喜欢它的人,让它能够继续发挥作用。
支持,我觉得为什么不送给老师呢.可能人家一开始是喜爱书,但是LZ本来是卖废品的,一看到有人要,马上要按册收费,要是我会对LZ这个做法感到不舒服的,会觉得LZ也太会做生意了,自己这个时候买好象是充傻似的.
这和找到自己心爱的书籍,然后不惜代价买回来,是两码事.
说明一下,我也是爱书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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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fablestory 于 2009-2-26 15:56 发表 \"\"
我本人非常喜欢你的提议,比较完美主义的处理方式.
上面还有一位妈妈也提出过以捐赠方式处理,听起来也很好.
但凡好的意见,在某种特定的环境中,真正实行,则可能如履薄冰.
首先,我们只是一所名不见经传的成人高校,这 ...
还是不理解,多几本少几本,把挑剩下的再去卖好了,卖废品的价格能少多少,领导能知道吗?
不明白LZ为什么要说鄙视别人,读者这种杂志,充其量就是文化快餐,这跟值得收藏的书还是很有距离的.

[ 本帖最后由 爱多多 于 2009-2-26 16:2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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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鸣鸣飞飞的爸爸 于 2009-2-25 21:41 发表 \"\"
我没有不仔细看,贪便宜也是人之常情。既然真的LZ是爱书之人,也已经曾经卖给收废品的了。按照收废品的价格卖给想看的人,有什么不好?而且他确实是在五分钱一本的价格别人接受不了的情况下不卖的,说明他在乎的是钱 ...
LZ没有按照卖废品的价格卖出,正说明了LZ是爱书的人,不是商人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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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4#fablestory 的帖子

谢谢你的好意,只是夺人所好会让我汗流不止啊!真的谢谢了。
解释一下,问你几钱买回的初衷是:想知道你的领导对于爱书之人,是否会赠送为怀?——知道你的答案后,真期望你能芝麻开花,那么贫困区儿童有福了、文庙摊头也会少些敲着「图书馆藏」字样的书。
只是,一本书夹在出价还价的两个陌生人中间的命运,似乎是与双方对这本书价值考量是否一致无关的,废品与古董从交易的眼光看没有区别——某个爱书人眼中的“古董”在另一个爱书人眼中可能只是“废品”,反之亦然,成交与否都不存在诋毁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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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fablestory 的帖子

下次不要当废品卖了,拿到这里来分享,让书彻底的物尽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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