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楼监狱长
(健康是福)
发表于 2009-4-1 14:29
只看此人
(转载)
据悉,目前本市设置的固定“电子警察”有1700余处。昨天夜里,这些固定“电子警察”的相关信息已陆续上网。
今天开始,在上海交通安全信息网将登载全市“电子警察”的分布状况,这些“电子警察”只有在公布后才能用于执法取证。“电子警察”新增或调整位置的情况也将及时更新。拍摄机动车超速等违法行为的“电子警察”,还将在其前方道路上设标志牌“预告”。
流动“电子警察”的使用也有了明确规定:在设置移动测速监控设备的路段上,应设置标有“雷达测速”或“监控设备监管(测速)”等字样的测速警告标志,不得进行隐蔽执法。
据了解,“电子警察”自诞生之日起,其隐蔽执法模式就备受争议,驾驶员与“电子警察”的“斗法”也一直在进行。“电子警察”未明确公布方位前,一些网友曾自发绘制“电子警察”分布图,还有驾驶员花高价购买安装“电子狗”,更有人用污垢、光盘等遮挡车牌以防被拍。
对于固定“电子警察”不再隐蔽执法,市民大多表示支持。市民梁小姐说:“电子警察其实是执法民警的延伸,驾驶员看到前面有电子警察,就像看到一个民警站在那里,减少违法的效果就达到了。”但也有市民表示,过去驾驶员不知“电子警察”安装在何处,因为担心被拍,驾车会比较守规矩,如今公布“电子警察”方位,缺少了威慑力。
执法理念的转变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邹荣:公布电子警察方位这一举措很有价值。执法目的不是抓违章违法,而是维护社会秩序,告诉人们不要违章。处罚则是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对违法者的教育方式。
过去“电子警察”的隐蔽式执法,似乎对打击违法很有效,但实际上是“为罚而罚”,执法目的发生了偏差。现在将“电子眼”方位公之于众,让人们知道何处有监控,能督促人们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这是执法理念的转变。事实上,即使把电子警察隐藏起来,照样会有人存在侥幸心理,关键还是要提高司机的守法意识。除了使用“电子警察”,减少交通违法还需要其他方面的共同努力。
[ 本帖最后由 监狱长 于 2009-4-1 14:39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