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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ngelmm09 于 2010-11-30 12:19 发表
可以有两种。2楼说的对,外包就相当于与外包公司建立劳动关系,跟你们公司的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利益上应该没有区别,外包的人要注意的要和现公司明确如果同意外包,则:1、工龄延续;2、待遇不变或提高;否则就要求 ...
想请教你一下,如果本人已经在本公司就职五年了,年底合同到期,人事部门就此直接转外包,是不是不存在你说的先解除以前合同,而是直接被外包出去。
像这种变更劳动关系,是不是应该有书面通知。不是由自己本部门领导口头传达,而没有人事部门的相关通知。
合同到期续签,不管是不是外包,是不是都应该提前30天通知。
你说的补偿是指劳动关系终止的补偿嘛。但是,我有个疑问,到年底合同就到期了,是不是属于自动结束。还是像我这种已经做满5年的人是不是应该是无固定期限的人,不存在自动结束。
能否在说的详细一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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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翘猪猪的妈 于 2010-11-30 16:04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