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ange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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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19:17
只看此人
9折转大众国旅旅游券
面值:至少10000多,没具体统计
转让价格:9折
使用期限:2010年6月30日
交易地点:延安西路396号工商银行,在美丽园龙都大酒店旁边,镇宁路口(工行发的)
在单位里交易对我同事来说比较方便,而且对买方来说也放心,银行员工不见得骗人吧,再说交易的时候都有摄像头的
上 海 大 众 国 际 旅 行 社
旅游券使用说明
◆ 使用范围:
出境旅游、国内旅游、代订房、代订机票、租赁旅游车等。
◆使用地点:
公司总部:延安西路1033号大众金融大厦裙楼一楼(近昭化路路口)
联系电话:62521688(总机)、62521561、62521562
泰兴路分部:泰兴路218号(近南京西路,大众票务中心内) 联系电话:62588943
徐汇分部:漕溪路93号东楼205室(公交枢纽站内) 联系电话:64871589 64274541
浦东分部:浦东南路1101号远东大厦602室(近八佰伴) 联系电话:58360196
闸北分部:西藏北路255号(海宁路口)
联系电话:63176621 63531349 63170519
静安寺售票点:南京西路1699号(地铁二号线静安寺站5号出口处,静安旅游咨询中心内)
联系电话:32145240
虹口售票点:四川北路2288号(虹口公园正门旁,虹口旅游咨询中心内)
联系电话:65871978
◆使用说明:
1.出游人员可以在大众国旅上述指定的各个销售网点内购买旅游产品。
2.出游人员单次消费旅游券500元及以上的,可享受合同总价折扣3%优惠。
不包括上述各网点注明的特价、特惠线路价格及单订房,单订机票,单订旅游车。
3.出游人员要求单独组团的价格由双方协商后按照一团一议的原则定价。
4.旅游券不得兑换现金,并按面值使用(旅游券消费部分不开具发票),低于旅游券面值的旅游消费余额,不负责找零,不足部分贴足现金(开具差价部分金额的发票)。
5.本旅游券使用期限为2008年3月31日至2010年6月30日。
6.本旅游券由出游人员自行保管,遗失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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