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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小树苗妈 于 2010-4-15 17:41 发表
出租方是法人代表(与非法人代表有区别吗)又是经营者,承租方是他的公司,出租方交纳营业税后,这些费用可以入帐报销了是吗?只是所得税清算时挖出来就可以,是这样吧?谢谢
租借任何人的车子,都是凭组车协议到所在税务局开发票同时交点税,然后汽油费过桥费等车使用的费用报销
和是否是法人没啥关系吧
不知道,为啥所得税清算时要挖出来???大概是指法人出租车辆所得??那不已经税务局交过税了么??
那我们问个人,和公司无关的个人借车子,好象不要交所得税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