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楼zyq526
(淡定)
发表于 2009-10-29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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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员工那次车祸处理结果:
1.先上法庭告,对方缺席,判全责,九级,全部金额约6万多点.过多少天,申请强制执行,对方是外地的,家中一个老母亲和一间破草房,执行官空手而回,就从保险公司(车辆上的保险是上海的保险公司)的帐上强制扣回4万(全额)的保险理赔,扣除执行官的什么费用,到受伤者是3.8万.
2.在上法庭前,我公司提供纳税申报的工资单,计算从受伤到鉴定结果出来的日子的误工费,还有生活不能自理的按35元/天计算护理费,营养费等忘了.
3.他当时全部的住院医疗费是从工伤这块全部另报的,再加上工伤的伤残金.
4.全部完成耗时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