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fay1997mama 于 2011-11-4 12:44 发表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但08年以前的工龄不赔的,除非你自己不和公司签,请研究该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四条。
楼上的这个说法不确切。
新劳动合同法规定,延续的合同如果降薪,即便是员工不肯签,公司也要按公司不愿意续签支付补偿。
即2008-2012的不续补偿,补偿额=前12个月的薪资平均值*4,就是说奖金也是要记入发放额的。
补偿的法定标准,其实际也是补偿的最低标准,也就是说您可以要求更高,但不能低于这个额度。
补偿不论高过法定标准多少,只要是公司愿意接受的就可以。
以前和楼主网上接触过,楼主是个很善良的人,没想到会遇到这样的事情。
楼主,不论是哪种类型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只要08年后签过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次开始就是无固定期限。
除非他们不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是项目性的劳动合同。
即便是外服也是要执行中国的劳动合同法,外服因解约产生费用都会转嫁给公司的,只是外服处理起来专业点而已。
对员工进行降职调薪是要有依据的,依据不上台面,对簿公堂的公司也不会讨好的。
楼主还是要想开些,和这种人生气不值得, 毕竟这世上有翅膀的人不都是天使,还有鸟人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