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wangellen
(白景琦遇到了季宗布)
发表于 2008-4-24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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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浦东新区初中招生入学须知
2008年浦东新区初中招生入学须知
尊敬的家长:
您的孩子即将完成小学阶段的学业,跨入初中学习,为了使您的孩子顺利地进入初中学校就读,现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规定,特向您告知本区初中招生事宜:
1. 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公办学校就近免试入学制度,您的孩子将依据在浦东新区的常住户籍(蓝印户籍)地址,被就近安排进一所公办学校免试入学。学生户籍证上户主必须是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的最后统计日为2008年4月30日。如果您孩子的户籍所在地遇到动迁,户籍尚未迁移到新住址,可凭动迁证明,就近免试入学。
2. 如户籍地址与产权证地址不一致,需要凭产权证地址就近入学,产权证上的产权人必须是学生父母或学生本人,方可进入第二程序统筹安排。
3. 持市人事局颁发居住证,有浦东新区产权证,产权证上的产权人必须是父母或学生本人,可按产权证地址对口入学。无产权证,可根据在浦东新区实际居住地址接受统筹安排。
4. 本市外区县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如需回户籍所在地就读,须向就读小学领取并填写《回户籍所在地报名申请表》并交就读小学;如需继续在浦东新区就读,须在以后下发的反馈表中表明要求,我们将根据初中学校招生情况,作出统筹安排。
5. 外省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希望继续在浦东新区借读,须在以后下发的反馈表中表明要求,我们根据初中学校招生情况作出统筹安排,您的孩子在完成初中学业后,须回原籍报考高中阶段学校。
6. 5月15日前,您将收到孩子就近对口进入公办学校的《告知书》。
7. 如果您的孩子要选择社会发展局批准招生的民办、公办艺术、体育类特色学校就读,请于2008年5月17日至5月21日到相关学校报名,并将《告知书》交相关学校,以示您的孩子放弃公办对口学校,民办、公办艺术、体育类特色学校作为录取依据。
8. 所有公办、民办初中学校均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各种形式的书面测试选拔学生。经本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收体育、艺术特色班的公办学校,只能对学生进行体育、艺术方面的技能测试。
9. 我区将在7月30日前向家长发放全区统一印制的,盖有浦东新区招生办公室和录取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
祝您的孩子健康、快乐、顺利地进入初中阶段学习!
浦东新区招生办公室
200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