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懒人
(缘来招手、缘去挥手)
发表于 2010-4-13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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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完12分后重新领证6大程序~
扣完12分后重新领证6大程序~
新修改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以下简称新《规》)于4月1日起正式实行。与目前正在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相比,新《规》在办理驾驶证业务程序、驾驶证管理制度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调整,概括起来:“既有严又有松,更人性化,更便民。
■ 重新领证6大程序
驾驶证被扣完12分,驾驶员应该走如下办理程序领取驾驶证:
1.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具的《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满分教育通知书》,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或驾驶证暂扣凭证,在15日内到车管所受理窗口办理登记手续,领取满分教育通知书。
2.按时参加满分教育学习,学习结束领取科目一《预约考试凭证》。
3.携带身份证明和科目一《预约考试凭证》,按时参加科目一考试。
4.经相关考试合格后,领取机动车驾驶人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1)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第一次达到12分的,预约科目一考试;(2)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含)以上达到12分的,预约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试;
5.参加交通违法记满12分考试第一次不及格的,可免费补考一次。补考后仍不合格的,按规定重新缴纳不及格科目的考试费用并在预约后,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6.凭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到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领取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