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11月底儿子幼儿园就贴出通知说:从2007年开始取消寒暑假。本来还蛮欣喜的,想放假的问题解决了,尤其是二个月的暑假,可没想到昨天儿子拿回通知,通知的大意是“根据教育局规定,本院坚持不放寒暑假的原则,寒假从2月5日至2月25日(其中2月18日至2月25日春节放假),如不想参加寒假班的学生可向班主任请假,管理费减半”。去年寒暑假儿子学校没有强调不放假的原则,如果不去学校,只收100元的保留名额的费用。老师都说,一般情况有人带嘛就不要来学校了,因为是混班的,也不教课程的。今年倒好,换汤不换药,还冠冕堂皇地说什么教育局规定,不是变相涨价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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