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sarahxue
(阳阳妈妈)
发表于 2010-12-8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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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生命安全教育
激发孩子的生命意识要从幼儿园开始
2-6岁的孩子正处于一种似懂非懂的阶段,他们对生命的认识是模糊的、潜在的、本能的,处于生命意识的萌芽状态。父母必须抓住孩子生命意识的本能行为特征,了解孩子内在的生命发展需要,并据此开展孩子生命成长的家庭教育,从而在孩子成长的历程中不断激发其生命意识的觉醒。让孩子能够辨别危险,掌握自救方法,学会自我保护。
建立“五要”五不要”“家规
“五要”是指家长自身对家庭安全保护的示范行为。
一要安装安全插座。安装安全插座的高度一般在1.6米以上,闲置的插孔上应插入安全盖。
二要让危险物品远离孩子。危险物品是指水、电、煤、尖锐的物品、小的易吞咽的物品、药品、打火机、螺丝、珠宝、饰品、宠物的食品等可能对孩子身体造成伤害的物品。
三要有专人看管孩子。6岁以前,孩子的活动要在家长的视线之内,不能把孩子独自留在家中或让孩子自行外出玩耍。
四要让孩子多接触社会。引导孩子学会区分善意与恶意的行为,同时对于超过自己能力范围的要求,学会说“不”。
五要让孩子多了解自己的身体。让孩子认识自己的身体,了解哪些行为会对自己身体造成伤害,同时知道不能让陌生人随便碰触自己的身体。
“五不要”是指家长对孩子进行安全意识的培养与指导后,强化孩子必须做到的规定行为。
一不跟陌生人走。当然也要告诉孩子,不能受陌生人的任何诱惑,如果有坏人硬要抓你,就要大声呼叫,抓坏人的耳朵、眼睛或鼻子。
二不在厨房独处。厨房是家庭中危险品最集中的地方,不能让孩子随意进去玩。若家长烧饭时,让孩子养成在厨房玩的习惯,那么孩子就很容易在家长不注意的时候独自进入厨房,非常危险。
三不在河边玩耍。每年暑假都有许多孩子溺水的悲剧,因此小区附近有景观河或景观湖的家长一定要告诫孩子不能在那儿玩耍。
四不做危险动作。告诉孩子哪些行为是危险的,比如在没有家人保护的情况下不能爬窗户、随意攀爬高处、从高处往下跳等。
五不在外出时离开家人。告诉孩子外出时离开家人不仅会让自己遭遇迷路、遇到坏人等危险,还会让大人十分担心,所以出门一定要抓住家人的手。另外,还要让孩子知道一旦与家人走散时,不能随便告诉别人找不到家人,而要告诉穿制服的警察或保安。
家长在激发孩子“要命”意识、引导孩子自我保护的过程中,还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在教导孩子如何自我保护时,主要用讲授的方法,说话语气要肯定,但不能吓怕孩子。当孩子可能遇到危险时,问问孩子应该怎么办,帮助孩子弄明白错误的行动可能招致什么样的后果。
2)帮助孩子牢牢记住教训。
3)引导孩子学习正确行为。
4)家长要不断增强孩子的意识,既要让孩子认识危险,提防事故,又要让孩子学会应对紧急情景,及时避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