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下面是引用冬青树于2004-08-24 11:17发表的 :
协议是自己安慰自己,没有用的拉。既然他们两人都同意,就做个公证先吧,申明他们放弃权利,然后可以去房产交易中心咨询,要求换一张产权证,这样就可以除名了。我当时是做了遗产公证,又做了继承人放弃权利的公证,然后重新换房产证,没有交契税,就交了换证费,但是公证费交了不少。
这不一样的,你是遗产继承换证,然后再是继承人放弃继承,和千零的不一样,根据千零所说,应该是产权证上的人还在的,然后要把名字拿掉或放弃权利,这样就是如果是去掉名字就是要契税的,我们曾经问过要把女儿名字加上去,就是担心以后要交遗产税,但交易中心说要契税,就没办,但夫妻之间可以加的,不要税金的,就是换证费,所以千零,你不用多想了,没什么用的,要么你就交契税去名,要么就是做个协议公证让你心安.然后希望做协议的那两个对此法律方面不懂,而且也不会不会找你麻烦,不过个人建议是交税去名,那样没有后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