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谈论剩女,一百年前的他们却在谈论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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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秋水
导读
在20世纪初,独身作为个性完全释放的一种小众选择,或者部分激进人士所鼓吹的意识,是被国族自强和妇女解放时潮所孵化出来,而后汇入自由恋爱、家庭改革,甚至废除婚制的风云激荡中。
一
“她此时才明白她生命中所缺的是什么了。名誉吗?成功吗?学术和事业吗?不错, 这些都是可爱的,都是伟大的,但他们在生命之中,另有他们的位置。他们或者能把灵魂上升至青天,但他们终不能润得灵魂的干燥和枯焦。”
很晚才读到陈衡哲这篇小说《洛绮丝的问题》。那还是在读胡适生平材料生出兴趣来,她作为“绯闻女友”出场,被考证和这位新文化运动领袖之间看上去云山雾罩的关系。
在此之前,亦只是在现代文学史课上惊鸿一瞥。她那些稚拙可爱的诗歌、文字,从未得着一个年轻人的欢心。再后来晓得她还是一位专攻欧洲史的历史学家,顿时有了十二分的兴致。
任鸿隽、陈衡哲订婚日与胡适的合影(1920年8月22日于南京高师)
《洛绮丝的问题》发表于1924年10月号《小说月报》。这篇小说的主旨,乃是探讨女性在事业发展和家庭责任之间的困境。小说里,哲学系研究生洛绮丝和男主人公瓦德、一位哲学系教授相恋三年后宣告订婚,旋即,洛绮丝担忧婚后养儿育女,妨碍到她的学问事业,便提出毁约。而瓦德出于爱洛绮丝,亦答应解除他们的婚约。几个月后,瓦德与一位中学体操教员结婚,内心对洛绮丝却念念难忘。
这篇小说如今读起来仍然极为有趣,作者描摹女主人公的心理,细致而真实,譬如洛绮丝到了老年,“忽然在孤寂中感到生活似乎缺少了什么,体验到了一种人生的缺憾。她梦到自己已结婚生子,成为妻子和母亲,和瓦德组成了和谐欢乐的家庭”,这种午夜梦回平添惆怅的伤感,真有一种传统诗文的动人之处。
对此,陈衡哲的丈夫任鸿隽曾有一段描述:“至于《洛》,我相信不是洛绮丝个人的问题,乃是现今时代一切有教育女子的问题。这个问题,在外国已经发见多久了,可是在我国尚不见有人提及。但这个问题,迟早总是要来的,总是要解决的。”这真是极有远见的看法!
事实上,在陈衡哲及后来的时代,多数不婚女性皆为了事业或学问而独身。她能如此之早地意识到女性的两难,并以文学化的手法加以呈现,足见她真有文学家的敏锐感觉。
二
由于女性追求个人事业而选择独身,确实是在20世纪方才出现的问题。独身主义和自由婚姻一道从西方传入中国。1918年,胡适在女高师的演讲中,描述了美国独身女性的状况:
美国不嫁的女子, 在社会上,在家庭中,并没有什么不便,也不致损失什么权利。 他一样的享受财产权,一样的在社会上往来,一样的替社会尽力。他既不怕人家笑他白头“老处女”(old maidens),也不用虑着死后无人祭祀! (《新青年》1918.9)
胡适从美国女性身上看到的是自立之精神,“超于良妻贤母”的人生观,因此认同她们的不婚。
《花神咖啡馆的情人们》剧照,讲述了萨特和波伏娃契约婚姻的复杂,与内文无直接关联。
胡适对女性问题的关注,想必与挚友陈衡哲和韦莲司有关。在美国留学期间,陈衡哲一直抱持独身主义。直到1919年,在任鸿隽的长期攻势下,她放弃了独身主义。
而她被任鸿隽打动,亦源于任对她独立个性的相契和扶持。他说:“你是不容易与一般的社会妥协的。我希望能做一个屏风,站在你和社会的中间,为中国来供奉和培养一个天才女子。”
《洛绮丝的问题》里瓦德同意解除婚姻,和洛绮丝之间曾有一段对话:
我的爱你,我的崇拜你,便是为着你是一个非常的女子。若是为了我的缘故,致使你的希望不能达到,那是我万不能忍受的。你应该知道我并不是那样自私的人,若能于你有益,我是什么痛苦都肯领受,什么牺牲都能担当。
这和任鸿隽的表白恰是一脉相承。任鸿隽说这个问题(即女性的困境)“总是要解决的”,却是大大的难题,总不能寄望于瓦德式的牺牲和任鸿隽式的骑士精神。
1927年,《新女性》杂志推出了一个有趣的征文活动,根据“为妻为母与尽力社会及学问是否并行不悖”这个议题,以《现代女子的苦闷问题》作为题目征稿。
编辑提出了三种可能:究竟女子应该抛弃了为妻为母的责任而专心功究学问,改造社会?还是不妨把学问和社会事业暂时置为缓图而注重良妻贤母的责任?或者另有一种调和这冲突的方法?
二十二篇征文中,多数人认为可以并行不悖,比如有人即以罗兰夫人和居里夫人为例,提出良妻贤母的责任和研究学问,改造社会也不难。
有人建议重新看待家庭事业,也是一种社会事业,不止间接帮助丈夫,也能为社会培养有为青年。
也有人认为女性为此苦闷,是自身不够努力、过于彷徨所致,他反问,男性一样需要工作和照顾家庭,但何以男性较少为此苦闷?
不过,另外一位征文作者陈学昭,反而釜底抽薪,诘问道:一般人劝勉女性作贤妻良母,何独不教训这群奴性男子做贤夫良父?
但于独身主义,征文作者们大都认为委身学问或社会是特例,不可以成为一般女性效仿的范例,“所有的女性都行独身主义,恐怕世界将要起两手动物灭亡的恐慌了”。
三
在二十世纪以前,女性独身属于极少数个案。出于人口考虑或者防止所谓旷夫怨女,各朝代都鼓励婚姻,甚至不婚者的父母会因此获罪。但进入二十世纪,随着女性解放运动进入国人视野,女性独身却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1917年1月7日,天津《大公报》发表了一则报道,内容堪称惊悚。该月2日,在广东番禺县冈山乡,一所“娘子屋”的12名女性集体服毒自杀。据报道称,这些女子,因为父母逼婚,万般无奈,只能以死明志。
娘子屋,也叫“姑婆屋”,是广东地区的一种旧习俗,那些不愿意进入婚姻的女性,和有同样志愿的女伴同居,依靠绣花织麻作为生计。
早在1908年,胡汉民即分析过广东此种风俗,源于“粤俗男女之辨最严,可为各省之冠,而顺德等处,家庭之压制尤甚”,于是,那些勇敢的女性们就选择抱团不婚,甚至不惜集团自杀,“乃真野蛮恶风所生之反动力也”。
姑婆屋里的自梳女
《自梳》电影剧照,与内文无直接关联。
在《大公报》的报道里,为这起悲剧事件加了一个背景,说“女子近来多持不嫁主义”,虽不甚严谨,大体也是历史事实。
从19世纪末开始,中国的改良家、革命者和外国传教士,皆将女性缺乏教育和裹脚这两点提出来,作为传统中国落后的象征。1890年代,这些批评者更认为开展女子教育、反对女子缠足,是中华民族走向强盛的一个先决条件。
女性意识的启蒙,随着国族意识点燃,尔后经历了戊戌和辛亥的助燃,到新文化运动时期达到了一个高潮。“处文明之世,吸文明之空气,当不甘为人之奴隶也。”鉴湖女侠秋瑾此言,正是女性刺破无知之幕之后,作为人的自我意识的觉醒。
“独身、结婚、离婚、夫死两嫁,或不嫁,可以绝对自由。”这是1919年6月号《新青年》上的呐喊。1922年,作家周建人作《中国女子的觉醒与独身》,“从来社会上存活不住的,一生只有从母家走到夫家一条路的女子,今日居然能够高叫独身,觉悟旧家庭的压迫,在社会上独起立来,这不能不说是思想、社会的进步。和一切奋斗能力的进步;实在是女子有点觉悟,在社会上已经有一部分地位的表现”。在他看来,当女性喊出独身的呼喊之际,俨然便是对旧家庭压迫建制的反抗。
可以说,在20世纪初,独身作为个性完全释放的一种小众选择,或者部分激进人士所鼓吹的意识,是被国族自强和妇女解放时潮所孵化出来,而后汇入自由恋爱、家庭改革,甚至废除婚制的风云激荡中。
1917年3月2日,北京《晨钟报》报道了一则新闻。江阴一个女子学校的八名女学生创立了一个“立志不嫁社”,并且拟定了四章程。一、目的。以立志不嫁终身自主为目的。二、义务。凡会员均有劝人立志不嫁之义务,且有保守本会不使泄露秘密机关之责任。三、入会。凡欲入本会者宜先申明其理由并当众立誓。四、出会。既入本会当不参预人之婚姻事,若私与男子往来,经察觉后立除其名。
这个仿若秘密会社的小组织,如何被校方得知,新闻报道没有提及。“立志不嫁会”成立不到二十天,就被校长召集训话,勒令解散。校长的理由有私有公。她认为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此为人伦天职,如果信守不嫁主义,不只蔑视自身,沦丧人权,也是极不爱国的行为。
此后,在上海亦有女教员发起“不婚俱乐部”,招募20岁至40岁之间的女性作为会员,每年需交六元会费,并在入会志愿书申明,若违背不婚嫁的入会誓言,还要交罚款六百元等。
而上海商务印书馆发行的《妇女杂志》,更在1922年出了一期专号“女子独身问题的研究”,周建人的文章《中国女子的觉醒与独身》便是其中一篇,他力主如果出于自我意志选择独身,别人都不可以加以非难或劝告。作者瑟庐亦以为唯有生活程度提高、精神文明进步,方会出现独身这种现象。(瑟庐:《文明与独身》)另一位作家认为独身不是什么好现象,因为会带来四种不好的影响:一、易使人限于悲观;二、减少人生乐趣;三、性的道德废弛;四、社会因之退化。(孔襄我:《独身的我见》)
此外,《京报》亦曾在1925年出了一期专号,探讨女性独身问题。一位叫李剑俦的作者对独身颇不以为然,以为是盲目崇拜西方所致,独身者“随意的临时行乐,全无正式婚姻的行迹,只有彼此淫乱的行为”。
现代人对这一类的攻击大可以哂笑之。不过若穿越到1943年,读当时的一份杂志,可能仍会感觉备受冒犯。北平出版的《妇女杂志》有一专栏,名为“老处女变态生活谈”。
一位叫宾璋的作者危言耸听:“子宫内有女神。因为禁欲而起腐败,有使全身显出中毒症状。”(《性与老处女》)另一位作者宁华则指称现代女子大学成了老处女的制造厂。
在他看来,学校教育让女学生像男性一样去追求名誉和地位,以此为人生最大幸福,因此禁欲,忽略了感官上合理的快乐。(《老处女何其多》)作者李可来则在《老处女的故事》一文中,讲述自己女友的姑妈37岁,独居楼上,极少与外界接触,自卑,脾气暴躁,而且多疑,最后却发现她和17岁男仆同居。
这个很值得怀疑的故事,反映出当时对独身女性的刻板印象。《妇女杂志》这个专栏的编者,“希望生活于这种不入正规的变态生活的妇女们,能振作起来”,呼吁她们应该去抓住身边的机会。
四
检点民国媒介对“独身”问题的关注,似乎女性“独身”真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实则远非如此。据1928年至1933年金陵大学农经系的调查,在当时乡村,女性的平均初婚年龄为17.7岁,而且不论南北,30岁以后绝少不婚者。
事实上,所谓“不婚运动”大都集中在城市,被极少数知识女性所奉行。而这种不婚或独身,亦极脆弱。知识女性的独身,往往是在婚姻与事业的冲突中产生。以杨步伟为例,当她放弃独身与赵元任结合,很快便也放弃了医学专长。
1920年,陈衡哲回国,应北大校长蔡元培之邀,成为第一个大学女教授。彼时,北大首开女禁,开始招收女生,亦可男女同校之先河。尔后,她以三十岁“高龄”与任鸿隽完婚。在她的年轻时代,她曾拒绝缠足,反抗包办婚姻,力争作为女子求学的权利,在新文化运动时期,她亦频频撰文,思考作为女性的生命意义、生存价值。
在新学期开学典礼上,陈衡哲上台演讲,当晚,胡适在日记里写道:“是日新教授皆有演说,莎菲最佳。”(莎菲即陈衡哲笔名。)然而,怀孕和学生的怠惰令她难以继续,向校方辞职待产。难怪胡适会担忧:“莎菲婚后不久即以孕辍学,确使许多人失望。此后推荐女子入大学教书,自更困难了。”在日记里,他把怀孕生育视作“天然的一种缺陷”。
事实上,生产在当时仍是极为危险之事,照顾、教育小孩自然会影响学问,难怪当时会有女性持此激烈态度,“雌雄相交,子孙繁殖这些事,是下等动物所共能,并不是人的特色”,“我们做‘人’,终不是专为生殖而生的;生殖终不是人生的目的事件”。她们进而将独身提升到绝高之地:“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人之所有的本以得称‘万物之灵’者,就是在能‘独身’。”(李宗武《独身问题之研究》,《妇女杂志》1921.8)
陈衡哲自己则努力地顾全家庭和事业。在她的观念里,“凡是靠了体力及智力所做的有目的和有成绩的工作,都可称为职业”,“贤妻良母的责任,不比任何职业为卑贱”。(《衡哲散文集·妇女与职业》)
从1921年至1925年,陈衡哲生育两女,同时撰写了中国第一部《西洋史》,还有《文艺复兴小史》《基督教在欧洲历史上的地位》等论著,文学作品《洛绮丝的问题》亦写于此间。
她的大女儿多年后回忆,早餐到午饭间母亲待在书房里,她一直敲门,要妈妈出来陪自己玩,结果母亲大发脾气,自己吓得哇哇大哭,从此牢牢记住:母亲在书房的时候绝不能去找她。可见,服务家庭的同时发展个人事业,并非易事。
陈衡哲与任鸿隽
陈衡哲屡次放弃掉一些教职机会,中年之后著作鲜少。婚姻和事业间的矛盾一直存在于她的生活中,她曾说:
母职是一件神圣的事业,而同时,它也是一件最专制的事业。你尽可以雇人代你抚育和教养你的子女,但你的心是仍旧不能自由的……世界上岂有自己有子女而不能教,反能去教育他人的子女的?
主张废除婚制的人说,只要家庭存在的一天,无论男女,都不能得到真正的自由;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只要儿女仍由母亲生育,则母亲都不能得到真正的自由。
在小说结尾,洛绮丝终于心有所悟,“安于山者,便得不到水的和乐同安闲, 安于水的,便须失却山的巍峨同秀峻。”家庭和事业不可得兼,这也许会是女性永久的怅惘。
洛绮丝的创作者陈衡哲,早年支持胡适发起白话文运动,故而唐德刚在《胡适杂忆》里说:“所以新文学,新诗,新文字,寻根究底,功在莎菲。”虽有夸大之嫌,倒也并非全无道理。
然而,在她的学术盛年,陈衡哲渐渐湮没于历史风烟之中。直面女性困境的小说《洛绮丝的问题》,亦成为胡适情感世界索隐派们的材料。比如夏志清言之凿凿:“这篇小说我认为影射了陈、胡二人不寻常的关系,至少也透露了陈自己对胡的一番爱慕。”(夏志清:《新文学的传统》)
胡适
身为历史学家,却以文学史的边角料留名,恐非这位女性解放先驱之所愿。而她对一个现代女性的期许——一个真正解放了的女子,必是受过相当教育,明了世界大势,有充分的常识,独立的能力,与自尊的人格——在一个世纪之后,仍不可以说已经达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