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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孝敬父母——2018年2月11日主日讲章/天明 牧师
经文:出埃及记20:12
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 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
各位弟兄姊妹:主日平安!
从这周起大家基本都进入春节的节日气氛之中。很多弟兄姊妹也结束一年忙碌的工作,回到家乡与父母、家人团聚。春节的长假也提供了这样与家人团聚的机会。中国特有的春运已经开始,上亿的人口在中国这块古老的大地上,在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迁移着。这更突显出春节在中国人心中的意义,这意义的本质乃是家庭的价值,或者说是家人团聚的意义。在这样的氛围里我们分享神的第五诫命——当孝敬父母,显得格外有意义。
我们知道,作为神亲口颁布的十诫,它在律法中的特殊地位,十诫,它浓缩地体现了律法的核心价值。律法的总纲既为爱——爱神、爱人,十诫也浓缩、突出地体现爱神、爱人的道理,其中我们今天分享的“当孝敬父母”,在爱人的诫命中神将它放在首要位置里,由此我们也可以知道“孝敬父母”的重要性。那么,神为什么在爱人的诫命中把孝敬父母放在首位呢?圣经并没有直接清楚地指出其原因,但有一点是清楚的:对一个人而言,父母是神在他生命中设立的第一个权柄,这权柄承担起养育和教育孩子的责任。因为这个原因,神让我们存着对神的敬畏、以感恩的心来回应我们人生的第一个权柄。父母既为神在地上给孩子设立的第一个权柄,那么,孝敬父母应当出自对神的敬畏。《海德堡教理问答》一百零四问的回答中基本表达了这样的意思:“问:在第五条诫命里上帝吩咐什么?回答:我应对父母和一切尊长表示尊敬、爱心和忠诚;顺从他们的好训诲和管教,并以忍耐的心包容他们的软弱,因为上帝的旨意是要我们受他们的管理。”由此我们可以这样理解,第五诫命教导我们如何回应神在地上、在我们的人生中设立的权柄,尽管有一天孩子长大,即使“离开父母、与妻子联合”,也要以敬畏的心尊敬我们人生中那起初的权柄,并且以感恩的回应他们的养育之恩。为此,新约圣经论子女和父母的关系时再次强调孝敬父母:“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弗6:1-3)
今天分享孝敬父母,我是从夫妻合一的角度来谈这个问题,就是已经结婚的弟兄姊妹如何孝敬父母。比起单身的时候,结婚后孝敬父母难度更大,所以我今天是从这一角度分享孝敬父母。前些日子我在大丈夫小组分享过“如何做一个好儿子”时分享过这个主题,今天还是按上次的大纲来分享。
一个结婚的人要孝敬父母,其难度在于:不是一个人想怎样孝敬就能那样孝敬。圣经说,当一个人结婚后,“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因此,有配偶的人,要孝敬父母,必须和自己的配偶共同孝敬,不能说,你孝敬你的父母,我孝敬我的父母;没有征得配偶意见的独自的孝敬行为,很容易使夫妻两个人的关系出现裂痕,这不仅影响夫妻关系,也影响与父母的关系,这也给今后孝敬父母设置更多的障碍,这些确实是很现实的。所以,如果一个人要好好孝敬父母,必须从夫妻关系中出发。
从夫妻关系的角度来说,你要孝敬父母:
首先,你要爱你的配偶,好好爱你的配偶。我不是说要爱来笼络配偶的心,这也不能成为孝敬自己父母的权宜之计。从消极的层面来讲,如果不爱自己的配偶——缺乏爱导致配偶与你的距离,这自然也带来配偶与你父母的疏离感,而且当一个人得不到爱的时候,通常也不愿意付出爱;从积极的层面来讲,我们孝敬父母当出于爱,因此,孝敬父母的人应当活在爱里,这爱在婚姻关系中也应当体现在爱自己的配偶。如果一个人只爱自己的父母,为他们考虑,不爱自己的配偶或很少为自己的配偶考虑时,配偶感受更多的是“你们是一家人,而我不是”。因此,孝敬父母的人,应当是爱自己配偶的人,而且要好好爱自己的配偶。
其次,好好待配偶的父母,孝敬他们。圣经说,“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太7:12)我们自己应当先好好待配偶的父母,不要嫌弃他们,不要内心拒绝他们或有意无意疏离他们,而要积极主动地爱他们,为此积极主动地和配偶商议(因为通常情况下配偶比我们更了解他们并且知道怎样才是对他们更好的)。有时夫妻双方的父母各方面的条件可能有较大的差距(比如经济条件、社会地位、居住地、文化程度等),但尽可能按配偶父母的角度去理解他们、爱他们。如果一个人不爱自己配偶的父母,只想爱自己的父母,这不是活在神的爱里面的;在配偶看来这种偏心的爱,而是自私的表现,而不是爱的孝敬。
第三,要孝敬父母,一定要在夫妻合一中孝敬,换句话说,在孝敬父母的事上夫妻一定要合一。这对很多夫妻来讲是很大的挑战。为着与配偶的合一,我们需要充分地分享让配偶来了解和理解父母的需要和你内心的真实意愿,并且一起商议、祷告,共同地做出决定。有时配偶给出的意见和你的期待有不小差距,这容易让你有情绪,心里生气或心里灰心,甚至有时觉得不太公平,比起你为配偶的父母所作的相比,配偶为你父母给出的回应有差距。我们必须要靠着祷告处理这样的情绪,调整自己的心态,直到能够平和地接受配偶给出的尺度为你们共同的尺度,而不是以强硬的态度让配偶接受你的意见或因你的情绪配偶不得不勉强接受,或者干脆与商讨无关地你自己单方面地付诸行动。这些都是违背夫妻合一原则的、不适当的孝敬父母的方式。
夫妻合一孝敬的问题,我想讲一个我们夫妻的经历。我父亲算是去世的早,当我结婚有了孩子后,我叔叔特别想从老家来北京看我们家。我叔叔通过我母亲曾提过,后来又跟我哥哥提起过。他自己身体一直不太好,我理解他的意思,他不知道最近能活多久,还能动的时候想来看我们,看我们在北京怎么过日子,我想这是长辈的心情。当他通过我哥哥再次提起这事的时候,我就跟师母商量,希望请他来北京。当时师母反对,她的理由是现在我们的条件不太合适接待(那时两个孩子都很小,经济上各方面都有难处)。听到师母的反对,我心里不是很好受,有些难过,但最后还是接受了师母的反对,毕竟不能一个人去孝敬家中的长辈,夫妻一定要同心和合一,我也只好等待。过了几年(也许两三年吧,现在不太记得),师母提出说,可以请我的叔叔到北京来,同时还请我的母亲和我母亲的新老伴一同来北京,我们接待他们,并安排旅游。后来的事实也证明,那真是神的时间。我叔叔来我们家特别开心。听到师母每次做饭时唱歌(这是师母常有的好习惯),看到夫妻俩恩爱,两个孩子也很好。我们安排他旅游,带他去过他天安门,他到天安门前石狮子那里仔细寻查当年他作为红卫兵来到北京时的历史记忆。更有意思的是,到长城时,他在那里见到了世界拳王霍利菲尔德。我叔叔是体育迷,在长城的台阶上近距离地看到他在电视上经常看到的拳王非常惊奇兴奋,被众多强壮的保镖包围的霍利菲尔德还特意以微笑看了我们。这对他来讲简直难以忘怀。每次出门,他走路都很慢,但到路口拐弯处小小的雅各(那时还没上学)都主动地等他,这也让他很感动。总之,他的北京之行充满了喜悦和感恩,北京之行在他的人生中可以算作是一次特别的旅程。另外,在漫长的旅途中我母亲他们和他在一起,很少出远门的他也感到安全和踏实。神的恩典真是奇妙。其实,我叔叔在我们家族中是最反感、最反对我们信仰的,他也不希望我们以信仰来教育孩子。在北京期间我也分享过福音,但我们请他来的目的不是借机传福音(当然应该传福音),而是孝敬家中的长辈。他也并没有因为到我们家好好被招待、北京之行带给他喜悦而信主,他对我们信仰的反对还是没有变,只是因为知道改变不了我们对信仰的态度和我们的生活方式,没有针锋相对地反对而已。来北京十几年后,一次病危中他第一次表示愿意信,在病床上跟我作过接受主的祷告。我在这里要分享的不是一个人信主的见证,而是一对年轻夫妇如何合一地孝敬家里的长辈。不要误解,我们孝敬父母不是为了让他们信主(当然我们孝敬他们,他们更容易信主),孝敬本是子女在神面前领受的爱的责任。我们当存敬畏的心,夫妻同心、合一地孝敬父母,并且得着神给我们的祝福。
今天分享的第二大方面是,我们当如何孝敬父母,就是实际地孝敬父母。在此,我想简单分享三个方面:
一是,要尊重他们。在现代社会,很多的父母来子女家里,帮子女带孩子。我说的尊重父母当然包括人格上的尊重,但今天我主要表达的,不是人格上的尊重,而是他们的意见、他们的看法、他们的愿望要被尊重。通常我们看到的情景是,现在在很多年轻夫妻的家庭中,最多体现的是孩子的需要、孩子的要求、孩子的安排,而很少考虑年迈的父母他们的愿望、期待、看法和意见,大家都为孩子着想,很少为父母着想。在家庭中大家都是围着孩子转,我们期待父母为我们的孩子和家庭付出,却很少教育自己的孩子要尊敬老人、孝敬老人。在我看来,我们的父母在我们家庭中的分量越来越轻,其实这变相地削弱这些我们为人父母的在自己孩子生命中的分量。我们知道,“人离开父母、与妻子联合”,意味着结婚后夫妻双方与双方父母关系的变化,的确是两个家庭,但这并不意味着不可以住在一起,更不意味着不应该尊重父母。在我看来,现在很多的父母真的很值得同情,到儿女家里帮着带孩子、付出辛劳,在家中又没有地位;如果是保姆,还可以拿工资,但又不是保姆。作为父母愿意和儿女住,愿意帮他们带孩子(从中他们也享受天伦之乐),愿意为自己的孩子分担,但我们不能把自己的父母当作来帮忙的,为保姆父母。这是我今天特别要强调分享的,父母作为我们的父母在家中应当被尊重。如果我们中间有轻看或轻忽父母的,那应当来听听箴言来的智慧训诫:“智慧之子使父亲欢乐;愚昧之子叫母亲担忧。”(箴10:1)“智慧子使父亲喜乐;愚昧人藐视母亲。”(箴15:20)“虐待父亲、撵出母亲的,是贻羞致辱之子。”(箴19:26)“你要听从生你的父亲;你母亲老了,也不可藐视她。”(箴23:22)
二是,了解他们的需要。要孝敬父母,好好孝敬父母,我们需要了解他们的需要。年轻人对老年人的了解普遍缺乏,我们真的需要学习“老年学”。这几年我的岳父住到我家里,我自己至少摸索了几点老年人的特点,跟大家分享:第一,他们的食物需要软,味道也尽可能清淡(但不能没味道)。第二,生活要规律,最好每天吃早中晚饭的时间是相对固定,不能因我们起得早或起得晚带来变化。已经安排的有关他的计划,若没有特殊情况,不要改变,若出现变化,及早告诉他并充分说明原由。老年人对变化、而且随时的变化所受的影响是很大的。这一点作为子女特别要留意。第三,他要提出办理的事,要及时办。我刚开始不太理解,我的岳父为什么一天提醒我好几次同一件事,尽管我已经答应帮他办那件事,只要我还没办完他就以各种方式提出来。后来我就明白了,对老年人来讲,每个要办理的事情,就是他这一天或者这几天唯一关注和关心的事情,对我们来讲,那些都是举手之劳的事情,比如出门的时候顺便到银行查查他们的退休金是否到账(尽管农民的老年补贴每个月只有几十块钱),但对他来讲,这是他这段时日唯一关心和了解的事情。老年人的唯一,通常是我们年轻人几十件事情中的小事(因为随时可以办到),因此当我们不了解老年人的这些需要时,对老年人来讲,就是被忽略。了解这一点后,只要他提出来,我就尽可能及时地帮他办理,如果实在有事而不能,就清楚告诉他几点或周几去办理,如果中间的时间长,我主动提起那事让他放心我没有忘记那事,再重复说什么时候去办理,这样他才放心。老年人的世界,和我们有很多的不同。在生活中我们要留意年迈父母的需要,并且按他们的需要去照顾他们,帮助他们,孝敬他们,而不是我们认为理所当然的好来待他们,我们的好不一定是他们的好。我们一定要注意这一点。
三是,我们孝敬父母应当到什么程度呢?这个并没有标准答案,每个家庭对此的理解会有所不同。对此,我要分享的是,至少我们要对我们的父母做到你希望将来你的孩子对你做到的,这是一个合宜的程度,因为圣经说,“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因此,你不能接受你的孩子将来那样对你,你也不要对你的父母那样做,你不希望你的孩子或你孩子的配偶如此对待你,你也今天不要那样对待你的父母或你配偶的父母。神真的是轻慢不得的。旧约圣经中以撒的儿子雅各年轻时如何欺骗自己年迈的父亲,到老年他最终发现自己被自己的十个儿子联合欺骗。对此,我们要谨记圣经的教导——“不要自欺,神是轻慢不得的。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加6:7)也不要忘记,总有一天我们也会年迈像今天的我们的父母,站在自己孩子们面前,如同今日的我们的父母。
最后,我想补充一点,不要等到我们完全明白或理解孝敬父母的意义才去孝敬,也不要等到具备了特别能孝敬父母的能力或条件才去孝敬他们,通常等到那时候,我们的父母已经年迈不一定能享受我们的孝敬,或者那时我们已经失去了孝敬的机会——他们不在人世了。所以,我一直觉得,人应该在不太懂得孝敬、不太明白孝敬时要孝敬自己的父母,还有配偶的父母——他们都是你们的父母。就是从今天开始!我想这是人生的智慧。
准备第五诫——孝敬父母的诫命时,我再次思想一个问题:神为什么把孝敬父母放在十诫,而没有把爱自己的儿女作为诫命放在十诫里?为什么唯独孝敬父母的诫命带上了长寿得福的应许?对此大家可以思想。总之,我希望我们的弟兄姊妹,听到这篇信息后,能够分出在孩子身上付出的一部分,很少的一部分,但带着对待孩子那样的重视度,孝敬我们的父母的话,至少在这个时代可以被称为孝子、孝女、孝儿媳、孝女婿了。
愿神赐福给我们每一个弟兄姊妹姊妹家庭!特别是在这春节假期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