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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皮崽妈 于 2008-7-3 21:57 发表 上海公安该死,还保护人民,脸皮是够厚的.
原帖由 Julie妈妈 于 2008-7-3 22:26 发表 这两天看了好多你的回贴,不想多说什么,支持你!
原帖由 guiziyi 于 2008-7-3 22:35 发表 CASE的妈妈,相信您一定是一个有爱心,同情心的人.凭良心讲我对于一些具有人身攻击的贴子也不敢苟同,必竟这是六条活生生的生命.但是现在的网络特别是BBS论坛已经成为人们宜泄情绪发表自己看法的地方,所以有一些过激以及 ...
原帖由 芥末鱼片 于 2008-7-3 21:47 发表 那些要证剧才能定的 知道吗 就算2人卖淫嫖娼 只要他们咬定没金钱关系 就不能算卖淫嫖娼 现懂法的人很多 抓贼都难 赃证难取啊 没证 人家还可反咬你一口
原帖由 PUPPET 于 2008-7-3 22:43 发表 哎,有什么知道不知道的,这麻事已经见多不怪了,现在的社会反正是笑贫不笑娼. 武宁路市局旁边是天上人间,在长寿路口有帝豪,接连还有好几家,一到晚上是道靓丽的风景线,不是很HX嘛.
原帖由 宾宾妈妈 于 2008-7-3 23:14 发表 凶手很冤,无辜被拘留,被殴打,甚至丧失生育功能绝对不可能的事情...发生这样的事情警察是要开除的处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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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h妈咪 于 2008-7-3 23:27 发表 呵呵,这样的话要开除处分的多了去了吧,路上便衣抓到小偷也会暴打一顿的吧,有时看东方110,案件聚焦之类的,JC破门而入抓人时动作也很暴力的,电视上都能看到(估计没剪接好 ),那看不到的时候呢? 另外,你 ...
原帖由 清妈妈 于 2008-7-3 16:53 发表 讲的好!严重同意!对这种只知道站在个人角度去贬低JC的人,应该好好反省一下,或者要求ZF让全体JC休假一天,看看这些人还能在这里讲风凉话吗?
原帖由 老姜 于 2008-7-4 05:28 发表 在一个论坛上看到一条留言,似乎是针对你的观点的,仅供参考。有些过激的话,我这里不引用了。如果实在有兴趣,可以去出处看看。 http://www.bullog.cn/blogs/kanch ... 070.aspx?cid=570376 3,为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