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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元元妈 于 2005-11-21 14:11 发表 如果外贸公司采购一些用于出口货物的包装材料,付料,这部分的进项税是否可以作为留抵抵扣,还是要直接进公司的成本. 其实上面的DD是我们统一采购进来,发给各个供应商使用的. 请熟悉的MM们,进来指点一二.
原帖由 我爱斐儿 于 2005-11-21 21:23 发表 你的问题不完整,你的包装材料进项发票是供应商开给你们的吗?原则上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可以用来抵你内销的销项税额,还抵不完的是可以申请退税的.
原帖由 Jessica 于 2005-11-21 14:52 发表 想办法把包装材料发票开给供应商,外贸公司拿到这些发票是没用的。
原帖由 涵涵MAMA 于 2005-11-22 09:51 发表 你出口产品用的包装物没有报关单,退税是不行的了,混进内销严格来说当然不行的,正确的做法是进成本.但倘若你们公司出口品种多,象那种做代理的,什么都做的,增殖税发票跟报关单上计量单位跟数量不一致可以换算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