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丹燕的上海
http://culture.caixin.com/2017-04-28/101084178.html
2017年04月28日 10:34 来源于 财新网
她也知道,“上海是个招人骂的地方,可是从来没有少过带着梦想来到上海闯世界的人”。她尤其清楚明白的是,“但在上海,连一盘色拉都已按照自己的方法改良过了”
资料图:陈丹燕。图/第一财经日报-东方IC
朱小棣|文
财新文化专栏作家
前不久写过一篇《上海的王安忆》,今日就顺手写一下“陈丹燕的上海”,刚好手头有一部她的《上海色拉》。以往读书我都喜欢先翻看一下前言后记,这次疏忽了,没有先读书末的“跋”,不知道这是三本反映作者“阅历”的散文集子中的第二本,而且这批散文又分别写于过去一生的二十五年当中,都是“点点滴滴写下的生活记录”。由于编辑不按时序,所以读起来就有点怪怪的,一会儿感觉作者阅历丰富,一会儿又觉察她涉世未深,弄得我如坠云里雾里。这种腾云驾雾的感觉,忽然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亦即散文与小说的区别。
王安忆与陈丹燕,都以描写上海著名。但假如我们设问一下,王安忆的上海与陈丹燕的上海有哪些不同,在什么地方不一样,你会很快发现,主要区别正是在于文体。作为读者,我们对小说和散文的期待,其实是完全不同的。读小说,就是为了读进去,期望作者能够把我们暂时拉进那个虚构的世界里,去体验一下那里的生活。无论那是一个读者已经熟悉或是完全陌生的环境,读者都希望能够进入那个世界,暂时逃离或躲避一下身边的现实与苟且。读散文,则是想要把作者拉出来,期望能见到一个活生生的作者,亲口讲述其故事,而且还常常希望自己能喜欢这个人。一旦感到不喜欢这个人,往往连书也都读不下去。而即使原本认为作者是个坏蛋,读着读着,也许就不那么恨了,或者说是开始比较了解这个人,多了一份理解,甚或同情。若是纪实传记一类的散文作品,当然也就希望传主能够栩栩如生,近在眼前,仿佛能与自己对话。
我和陈丹燕其实是同龄人,以前以为她略大我一二岁,其实比我还要小半年,只是出道成名比较早,大学刚毕业,就出版了儿童文学作品,而且相继写了好些年头。后来有了上海三部曲,《上海的风花雪月》、《上海的金枝玉叶》、《上海的红颜遗事》,算是真正奠定了文坛地位。有趣的是,这次从书里读出一点同龄人的共性,恰是我以往不曾注意到的,只因自己很可能是一个极少数的例外。
陈丹燕说到她当年如饥似渴地读书,却很快发现一个问题,好像“更能接受西方的作品,更愿意读翻译作品”,而读中国古典作品,哪怕读懂了,考试完成了学业,可是在内心对它们没有感动,“即使是对唐诗宋词和《红楼梦》也没有感动”。她还说,“其实,我们接触中国传统文化的机会还是比当时接触西方文化的机会多,但是,因为传统文化常常是被当时政治斗争的需要所利用,使它们的形象十分可疑,而被我们全盘地放弃”。她的这几段文字,让我茅塞顿开,不仅回忆起当年的客观现实,也想起近年来外国汉学家们对中国当代文坛的点评,他们指出包括莫言在内的当代中国作家,接受影响最深的其实是翻译成中文的西方文学,包括拉美文学。好像连莫言本人也承认,不知到底是受拉美作家还是中国翻译家的文字影响更大。
而鲁迅开启的中国现代文学那几茬作家,往往都有很好的外文基础,甚至翻译过外国作品。我辈中人不是没有外语人才,但像哈金、裘小龙都已成为只用英语写作的作家。后者还写过一本英文小说,与陈丹燕的《上海的红颜遗事》,其实讲的原本就是同一个故事。而我自己在用英文完成了纪实作品《红屋三十年》和小说《新狄公案》以后,竟然鬼使神差地又转回来用中文写作,写出了《闲书闲话》等“闲读”系列,很有可能与我小时候在家里胡乱翻看《鲁迅全集》有关。虽然看懂的部分极为有限,但我是真的被感染、打动、受影响了。这大概在我同辈人当中算得上是一个例外,让我差点儿忘记了陈丹燕所说的,我们这一代人与外国文学亲近贴心,而与中国传统文学疏远阻隔的实际状况。有趣的是,西方文学评论家里偶尔也还有懂中文的,其目光锐利深广,甚至有些匪夷所思。例如,《柯克斯评论》(Kirkus Reviews)的一位常年撰稿人(Steve Donoghue),居然撰文举例说,全世界大名鼎鼎的企鹅丛书,至今有二十五部应当出版而尚未收录的著作,其中包括有华盛顿·欧文的《华盛顿传》(第9)、《莎士比亚全集》(第18)、《魔戒》(第19),还有中国唐代女诗人薛涛诗集的英译本(第23),以及区区在下我的《闲书闲话》(第25)。这可真的是有点把我惊到了,近年来虽说有不少中国和华裔作家们,不断地获取一年一度的各种国际文学图书大奖,但作品能被与经典著作相提并论的,我还不太听说。
一个作家的作品,是否会受到大众或者行家注意,还真是一个说不清、道不明的事儿。作品与作品内人物的关系,也是十分的微妙。有时候,凡人因作品而不朽,或者刚好倒过来,人物使得作品永恒。当年陈丹燕写上海永安商场老板的女儿郭婉莹,我就觉得她不仅把笔下人物写活了,甚至还会因为写过这位郭四小姐,哪怕日后再也不写别的,也会因此而在历史上被人们记住。
这次阅读《上海色拉》,让我记住的一个人物,是陈丹燕的父亲。原来,和王安忆一样,陈丹燕也不是根生土长的上海人。1964年她才随父母一家从北京搬到上海,全家带了整整七只大箱子,里面装了不少西装与旗袍。因为外事工作的需要,她父母经常穿戴西服旗袍,去出席参加各种光鲜亮丽的社交政治活动,可是却在家里让孩子们从小懂得了夹着尾巴做人的道理。虽然有过与众不同的、在当年说来算得上是豪华奢侈的物质生活,但是陈丹燕说,她父亲“从来没有表现出对它们的留恋,到晚年,他更多说起的是年轻时那些危险而艰苦的岁月,在延安,在东北,留恋那时革命者的队伍中一心为了理想,全然不计其他的单纯和决然”。
有一次,她的父亲因为血糖高而被收留医院病房观察。星期天的下午,陈丹燕去医院看爸爸,只听医生说你爸爸突然就睡着了,叫也叫不醒。接着来了很多医生,全都无计可施。陈丹燕陪同父亲在病房里整整呆了一个长夜。第二天一早,母亲和许多医生又来到病房,父亲还是不醒。忽然一位最年轻的医生建议,应该再验一次血糖。果然很低,就是因为突然的低血糖而昏迷。护士一针葡萄糖打下去,他就醒了过来,还笑眯眯地问,“你们怎么都来了?”医生嘱咐陈丹燕下楼去为父亲买一块巧克力。作者写道:“爸爸最喜欢巧克力,是因为糖尿病才忌口的。我飞快地跑出去。在电梯间等电梯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泪流满面。一个护士走过来看见,以为爸爸出了大事,我说不是,是醒过来了。她说,那你应该高兴才是,不要哭啊。可是怎么能不哭呢。”这就是陈丹燕的文字,它怎么能叫你不哭呢?
当然,每个作家都有自己的长项与短板。在一篇题目为《虹桥的万国公墓》的散文里,作者开篇就是满满一页纸的描述与感慨,让我不禁想起余秋雨的散文。可是,你只要稍微注意一下选词造句,就会发现作者无疑缺乏后者的国学修养。所以哪怕是有真情实感,也写不出煽情动人的华丽辞章,刚好印证了作者自我交代过的我们这一代人和祖国文学传统的距离与疏远。
毕竟,陈丹燕还是成功地写出了上海。她从挖掘旧上海的历史着手,写出了上海人的特色。例如在与书名《上海色拉》同题的散文中,她从上海色拉的历史入手,“1930年,上海红房子西菜馆开张时,菜谱上就有这样做法的色拉供应,作为开胃的头盆。在七八十年代物质匮乏、精神封闭的时候,上海市民的家宴上也常常有这道菜,让大家感觉很洋气”。她接着说,但是这一道菜,却不是从美国、德国、法国、俄国进口的,“红房子的大菜师傅说,这样的色拉是一味上海‘番菜’,那是百年以前,上海人对‘改良西餐’的叫法。实在的,我们应该说它是一道地道的上海菜”,“色拉代表着上海人的生活基本方式:亦中亦西,但把它们融化成属于自己的,带着自己这个城市的痕迹”。
于是她进而写道,“上海这个城市,充满了非常尖锐的对立,无法统一的格调”,任何“想要简约地表达和概括上海面貌的人都会败下阵去”,同样一种概括,“甚至不能让住在淮海中路上的上海人和住在淮海东路上的上海人认同”。她也知道,“上海是个招人骂的地方,可是从来没有少过带着梦想来到上海闯世界的人”。她尤其清楚明白的是,“但在上海,连一盘色拉都已按照自己的方法改良过了”。
这,就是八岁时方才从北京跟随父母迁居来到上海的陈丹燕,对那养她却并没有生她的上海,用自己手中的一支淡淡的浅笔,做出的深情总结。读了她这样的散文,这座城市,这个作者,你会喜欢吗? 她从书中向你走来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