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让你们庭外和解,事实是说明你们占着道理的。这件事在仲裁前你们就应该先和仲裁处沟通,说明情况,谈得好了,甚至可以请教一下以何种方式和理由更好的解决这件事。
另外,4000元是很高,能不能说说具体情况,比如这个员工在你们那做了多长时间?多大年龄?你们是交金还是作劳务工用的?户口在哪儿?平时月工资多少?知道这些才好判断解决这件事需多少米。
这件事情如果是单一的花多少钱都无所谓的,老板也不在乎这点小钱,但会带来另一个麻烦,其它的员工会学样,这样你以后的工作就很烦,因为每一个员工都会威胁你要仲裁。
所以我一直告诉员工,如果觉得利益受损害,来找我谈,如果谈也没谈就仲裁,不客气,公司宁可把十倍的钱花要律师上花在送“沟通”上,也不会给任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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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浩然妈 于 2006-7-14 09:34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