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献过一次,老公献过两次.
讲讲献血的好处.
去年9月,我体检出来有一个肾上腺瘤,10月住进瑞金开刀.因为我献过血,虽然超过五年,但本人用血无虞,只要把自己的献血证交给血库登记一下即可.
同病房的另外三位,一位是老公七年高血压史,女儿未满16岁;一位是老公献血五年半,且超过60岁,女儿甲亢;还有一位是当年去外地支边的知青,儿女都是在外地献的血.因为本人都没有献过血,家里人也都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没有献过血或不符合上海用血的标准.
到血站去盖章,首先得到单位的工会盖章,然后到血站.一般血站会提出直系亲属马上完成义务献血的要求,如果家属有需要申辩的理由,则需要提供相关的医学证明.为了得到血站敲的那个图章,我看同病房的家属少则来回奔波四五个小时,多则花了两天半.另外,听说在血站还需要交押金,当时的标准是600元/200ml,如果医生开了2000ml的话,就得交6000元了,没有用血的到时可以退还;用过血的,如果直系亲属在半年内义务献血一次,是可以将这笔钱退还的,不然的话,据说就要上缴国库.
想想,自己生病的时候,家里人都已经急得不得了,如果能够给大家省点事,也是觉得很骄傲的.
我和老公现在的情况是错开献血,一个人份管五年
大的说,是为社会,小的说,也是为家人储备了自己的爱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