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yolanda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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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8 20:01
只看此人
求救!劳动争议
公司的一销售一月被辞退了(品德问题),当月作了退工,因销售涉及应收款,说好等全部进帐后给所欠的11-1月的提成,后因得知他把公司的客户资料拷贝出去且给了同样的公司的销售,故我司未把其提成给他,希望他写保证书及经过,他当然是不肯写的,在3月初把劳动手册及1月份工资和1个月的补偿金(04年7月进公司的,据了解现在按新劳动法只要半个月赔偿)给他
现他提出仲裁:1.给付07年5月至08年一月的工资13万元(不知依据是什么)
2.公司以前扣除的其应收款超期的奖金
3.补偿金4个月,6000/月 (每个月工资单中只有1500多,不知6000是什么)
4.给付其损失补偿2个月,6000/月
理由:07年8月开始公司未与其签定劳动合同(这是我的疏忽,05年与其签约和06年续过一次,07 年8月时我没注意过期了)
我司对于销售是基本工资加提成,提成在合同中没有规定的
请教各位:我是否要请律师,对上述问题各位有什么建议给我,还有对于其把客户资料外泄我司可否告他,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