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楼美人鱼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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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8 15:16
只看此人
好不容易看完了,以为自己已经不幸了,没想到LZ更不幸,抱抱!我想,孩子已经5岁了,喂奶时候的艰辛已经过去很久了,LZ之所以旧事重提,大概是因为发生了LG为GGPP买房的事,LZ在最苦的时候没想过和LG离婚,估计现在也不会离婚;大概女人的通病,只要男人还没越过底线,女人都会把婚姻维持下去,所以,LZ只能阿Q自己了:一,所幸你生的是儿子,如果是女儿早被你GP踢出门了;二,所幸你嫁的不是上海人,不然口水都能把你淹死;三,LG还比较在乎你,你不回家了LG就让自己父母走了,至少取得了初步胜利.不过你一定要LG明白,夫妻婚后收入是共同财产,他未经你同意拿钱给父母买房是不对的,对父母孝顺是应该的,但应由你出面拿钱给GGPP,同时,是不是也给岳父岳母买个房?总之,LG的 钱一定要管住,他的钱要是死活不肯交给你,你就要溜个心眼了,吃他用他花光他,自己的钱存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