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详细资料
TOP
原帖由 阳阳的好妈妈 于 2008-5-6 08:36 发表 如果肝功能不正常,那才要当心。 全国近一亿人表面抗原阳性的,全受这个待遇,那这一亿人不工作了?
原帖由 kathy_tang 于 2008-5-6 10:32 发表 LZ能手下留情的话,就给人家一次机会吧!
原帖由 酷哥妈 于 2008-5-6 12:10 发表 如果不是食品行业或医药行业,用这个理由确实很难拒绝这位实习生。还是用最通常的不合适算了,毕竟实习生同公司并未有真正意义上的劳动合同,等他转正就完了。
原帖由 hyf 于 2008-5-7 09:11 发表 请教大家一个问题,如果是女的有,那生的小孩子会遗传吗?
原帖由 好阳光 于 2008-5-5 19:35 发表 血液、性、母婴传播,这是乙肝传播三大途径。平时接触不会传染的。而且现在连政府都明文规定不查这个了,你老人家还揪着不放,还说是为其他同事考虑,难道政府出台不查乙肝三系是没有考虑到广大不携带乙肝的人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