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楼最爱宝宝
(......)
发表于 2008-7-2 11:17
只看此人
上海市聘用合同办法是地方性的, 劳动法是全国性, 这种应该怎么做我想司法部门会有解释的
发生争议先学校内部人事调解,然后再区局调解,再市人事调解, 调解不成的才申请人事仲裁, 不服的再拿着仲裁书上诉, 上诉告谁还得搞清楚, 不然不给立案. 这么一圈下来, 大概差不多也到可以签长合同了.
想快速解决问题只有一个办法, 只有自己辞职, 一旦发出了点不满的声音, 你不是骨干的话估计也会逼得你辞职的,哪还等你一级一级上去呢.
其实有个很好的办法, 可是没听说过做到的, 就是大家团结起来.